(1)小微企业已经不能全额退增量留抵 ,可以全额退存量留抵,增量留抵退税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8条执行(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26363.html ); (2)13个特定行业仍可以全额退增量及存量留抵; (3)一般企业因只能退增量留抵,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8条执行
第一次办理留底退税的留底税额直到现在都没有抵扣,在办理第二次增量留底退税时,增量留底额怎么计算,能否包含上次的留底税额,还是只算退税后到现在新增加的留底税额
第一次办理留底退税的留底税额直到现在都没有抵扣,在办理第二次增量留底退税时,增量留底额怎么计算,能否包含上次的留底税额,还是只算退税后到现在新增加的留底税额
第一次办理留底退税的留底税额直到现在都没有抵扣,在办理第二次增量留底退税时,增量留底额怎么计算,能否包含上次的留底税额,还是只算退税后到现在新增加的留底税额
老师,我公司符合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的政策,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退回时,申请退还的项目:选存量留底税额还是增量留底税额
请问老师,增量留底退税和存量留底退税可以同时享受吗。她们两个有什么区别?
全额退存量留底,存量留底是什么时候的
23年8月份的留底税额和19年3月的留底税额相比较,23年8月大于19年3月是增量留底税额,小于是存量留底税额
1.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