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在电子税务局做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我第1次申报的时候,质检的时候发现成本票的品名错了,所以将成本票退回给供应商,让供应商重开成本票,第1次认证的成本票已经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这里做了回退。然后当供应商开回来正确的成本票的时候,进行发票勾选用途确定,但是在电子税务局的出口退税在线申报那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那里一直显示的是第1次勾选的发票,而不是第2次勾选的发票,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2023-09-03 19: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9-03 19:53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03 20:04

退税勾选的发票申请退回了吗?你在电子税务局里面需要申请退回啊。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09-03
如果在申报增值税时发现供货商开具的发票内容有误,需要进行红冲处理,并且在重新申报时填写正确的进项发票。关于您提到的附表二的第26栏,通常是指用于填写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的表格。 具体而言,如果您的企业在6月份已经进行了增值税申报,并在申报时勾选了退税并发生了回退,那么在重新申报6月份增值税时,如果供货商开回了正确的发票,您需要将该发票填写在附表二的第26栏中,并按照规定计算出正确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同时,您还需要将之前错误的发票进行红冲处理,并在附表二的相应栏次中填写相关信息。
2023-12-26
亲,如果是出口退税类勾选-用途确认,本身不需要填报增值税申报表,直接用于出口退税即可。 但是,为什么你报表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是有数据的呢?
2024-05-10
你好,你是不是填写了进项转出?
2021-06-09
同学你好 账务处理 通常应将出口收入转为内销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冲减出口收入: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红字)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确认内销收入: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处理 如果符合条件,该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可在认证后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抵扣。不用等到2025年6月,2月可以做账务处理并认证抵扣发票差额交增值税。 电子税务局操作 外贸企业应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找到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事项,点击“在线申报”,完成明细数据采集、证明申请、申报结果查询三个步骤来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取得证明后在下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
2025-02-28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