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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那种第三方代理出口的,被代理的企业需要首笔首单现场核查吗?

2023-08-26 16:4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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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16:42

您好,这个是需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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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需要的,需要
2023-08-26
您好同学: 报关单上收货单位不能填写个人,只能填写公司名称。否则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都填写代理的进出口公司也可,你要在代理协议上写明。 至于主要负责什么,还是需要看看代理协议上具体的约定。
2023-08-26
你好,以前自己出口的正常做就可以了,你是具体是要问什么呢?
2024-09-25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贵司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办公地址不一致,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核查是合理的,但说注册地址税务老师不去跨区域办公地址现场审核并不完全符合或不完全不符合法规,以下是一些相关分析: 从税务机关角度通常合理方面: 1.税务机关有责任对申请首单出口退税等重要业务且存在注册和经营地不一致的企业进行实地了解,以确保业务真实性、防范骗税风险等。如果按规定流程,应该安排人员对实际经营地进行核查。 2.从管理便利性角度,如果都不去跨区域,可能导致一些虚假经营、异地违规操作等难以被发现和监管。 但如果说税务老师“不去跨区域”可能存在以下一些特殊情况或争议点: 特殊情况角度 1.如果当地税务机关与企业实际经营地址所在的税务机关之间有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可能可以通过协调替代直接跨区域实地审核。 2.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大面积公共卫生事件等)等影响出行的情况,可能会临时调整审核方式。 3.如果企业可以提供非常确凿的证据证明经营合规性、真实性等,比如通过视频连线、实时数据共享等方式全面展示办公场景等,税务机关或许可以考虑不进行实地的跨区域审核。 争议角度(税务机关存在不合理性) 1.如果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注册地税务机关不能跨区域审核办公场所(目前似乎没有统一法律明确禁止跨区域审核办公地这一行为本身),税务机关仅仅因为嫌麻烦等主观原因而拒绝,则不合理。 2.如果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必须自行将所有材料拿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审核(而不是实地去经营地),而这些材料数量庞大或涉及商业机密等不便搬运或展示的,且没有其他替代方案,也可能被认为不太合理。
2024-08-12
同学,你好!未稽核部分不能申请退税,其他已稽核部分对应的出口明细可以申报退税
202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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