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没认证是是销售方开信息表 销售方开红字发票给采购方 做账对
老师,我们租了一片荒地用于存放材料和树枝,请问租赁费和后续在荒地上面的一些凭证土地和建设费计入什科目?
宋生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生孩子了,今年2月生的,2月份给她交了五险一金,2月份能给她发工资吗?
老师,申报一季度个体户经营所得A表 填写完成本费用提示这个对话框,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请问小规模花木场,开具自产自销的苗木销售发票,税率是多少?
郭老师,像那种接工程外发的,小工程,水电安装,油漆这些,要注册什么公司,需要有哪些经营范围
已经开具的销售发票,已做收入分录,销售成本结转。现在销售发票红冲,重新开具,要做哪些分录?
老师我问一下,在做主营业务收入的时候,有应交税费增值税这一块,但实际因为月度未超过30万,是免征的税务上不用缴纳,但做账这块怎么处理?
老师,个税申报表累计收入是去年12月今年 1-2月的,累计扣除费用是三个月的,这是不是有问题啊?累计收入不应该是今年1-2的吗?三月份还没开始
自己开具的发票需要打印出来装订在凭证后面吗?做收入的时候
老师,请问工业增加值怎么算?
数电发票哪方开信息表都可以 数字化电子发票-红字发票开具篇 发布时间:2022-12-08 16:30: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 分享至: 红冲规则 试点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
部分冲红也是这种情况吗?
部分冲红购买方发票无法退回的就购买方申请红字表
是数电发票吗 确认一下
纸质发票呢我们都是税控盘
你好纸质的发票可以补充一部分的。
纸质的发票可以红冲一部分。
无法退回的,咱写一个具体的原因就行,发票也不用退回。
前面你说的情况是对的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附件1、附件2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