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解除的 你们协商
破产法里面,破产方为出卖方,管理人对未完成的交易决定解除合同,但是标的物被第三方善意购得或者买受方已支付75%以上货款,还能解除合同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原则上无效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及时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1)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请问:破产法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啥意思啊,是破产公司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还是说破产公司就是债务人?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问题:B选项,可以理解物的担保有优先受偿权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原则上无效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及时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1)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2)选项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问题:B选项后面有“但是”吧?不算不完整吗?但是债权是优质债权的除外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有( )。 A.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泥石流 B.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明确表示不交付标的物 C.买卖合同买受人迟迟不支付合同价款,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D.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假冒伪劣音响设备,完全无法使用,致使晚会未能如期举办 E.买卖合同出卖人未交付产品说明书 正确答案 : B,C,D 【知识点】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问题: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假冒伪劣音响设备,完全无法使用,致使晚会未能如期举办。不应该让对方赔偿损失呀,干嘛呀解除合同?解除了还能让对方赔偿吗?
(4)2x22年9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独家授予一项技术许可,许可期限为3年,甲公司可以使用或转授该技术许可。甲公司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许可费600万元。甲公司将该技术许可用于研发活动,相关研发活动支出不满足资本化的条件。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的技术许可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老师,我的意思是,甲公司在编辑合并报表的时候要调整净利润,也就是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就比如乙公司2022年净利润2500,那甲公司计算的时候要不要用(2500-50)*80%计算投资收益
老师,年报中需要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现在都没有交生育险,还填吗?
老师,一般纳税人都要申报什么税种,分别在哪几个月呢?时间点?
老师 我们公司的社保是当月社保下月交 这样的话缴纳时间是s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呢
老师,新公司成立,3个股东,其中有一部分设备是其中一个人以前自己购买的,现在3人合伙,又购入了部分设备,请问这个怎么做
老师你好,公司刚成立,已经几个月了,现在没开发票,也没转账呢,办公室租金怎么做分录,后期来发票怎么办?分录。合同签了,没打款呢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是乙方,由甲方代发工资,那么申报个税是由甲方申报还是乙方申报呢
老师好,我想请教个问题。老板跟别人一起合作个项目,各自都有成本支出,也有来自不同平台的回款。现在项目结束了,最终结算需要给别人支付9万多。那一家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是休闲娱乐项目,对方给我们开票,开票内容适合开什么?请指教
收购农产品,我们代开出来的免税发票是可以按几个点抵扣
老师,我们是制造空调,现在是把制造的空调销售出去,提供安装服务,安装在合同里也收费了。是属于安装得按9%,空调13%,按这样的税率开具发票吗?属于兼营吗?
我是问CPA,不是实际操作,老师
同学你好 75%的付款和善意取得不是除外情形呀,破产法并没有规定这个除外情形。出卖人破产后,出卖人是可以解除买卖合同的,当然也可以不解除,选择权在出卖人,这个是破产下的特殊安排,与买方支付多少比例的价款无关
书上说买受人以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抗辩法院不支持,可是标的物的确不在了,不支持还能怎么办呢
我想知道不支持能怎么办,标的物都不在了的情况下难不成一步一步去追回来吗
同学你好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呃,老师你这个答案好像不对题吧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为,出卖人基于所有权享有取回权以及返还原物请求权,此时两项权利处于叠加状态,出卖人可以则一主张并且不受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超过合同总价款75%的限制。 首先取回权的存在,是为了解决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出现买受人无力支付价款时会造成出卖人享受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占有标的物但没有资金继续支付,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同时解决上述僵局,赋予出卖人在此时基于其享有的物权取回标的物,但为了平衡出卖人和买受人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在支付百分之75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后,阻却买受人的取回权的行使。
我只是想知道他不予支持以后怎么办?我标的物都已经交付出去了呀
同学你好 撤销交易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