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是公司的股东。公司盈利给个体工商户分红需不需要缴纳20%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老师,我想请问下个人投资者购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如果公司上市了,股权交易后需要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
老师股东用公司名义投资,收到投资款现在要分红给股东,分红款公司不用上税但是转给股东个人是不是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多少?
老师,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分红给有限合伙企业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这个是不是分红所得缴纳个税。
老师,请问个人独资企业有三个股东,现股东需要分红,在给股东做分红缴税时,是不是只需要按照约定的比例或者是实缴资本的比例计算利润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就可以了?是不是不需要再缴纳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了?
2018年博达有限责任公司是真祥会计师事务所年发展的审计客户。在承接业务、签订业务约定书等过程中,存在以下涉及职业道德的具体情况.(1)在承接业务前,真祥会计师事务所在向博大有限公司介绍本所专业人员情况时便提供了张宁注册会计师的父亲是本市税务局分管盛大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的副局长这一信息。(2)王辉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11月接受指派,按计划对博达有限公司进行了预审,但该事务所认为该情况不构成自我评价,允许王辉注册会计师继续留在审计项目组。(3)完成审计工作后,项目组成员李萍向博达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表达了希望将其妹妹调入博达有限公司的愿望,并说明无论结果如何,都将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请逐项单独针对上述(1)~(3)项,不考虑其他情况,分别指出注册会计师是否违反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并简要说明理由.
由郭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已计算出增值税,一季度是55118.33 ,3098.89,两个金额,请问附加税,多少 怎么做分离
民非企社会组织的记账报税也是跟平常的公司一样的吗
请问招临时工的工作,公司可以自己代开发票吗?还是要对方开?
我是一般纳税人,别人从我这里走账,补给我一个点的普票,假如100万的话我需要收他多少钱回本?
老师,我们公司委托加工生产雪糕,存货的成本怎么计算,是用发出的原材料成本,加上加工费运杂费成本,成为总成本,再平均到单个雪糕上为单位成本吗
老师,我们公司8月办理了工商执照,然后到12月对公账户都在用,1月才有收入,请问1月前的企业所的税怎么报,建帐也是1月才开始的
书籍还没销售,但之前跟老师约稿支付的稿酬怎么做账,做生产成本,等之后结转成本吗?
老师,我要在哪里查公司是什么时候从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的呢?
那如果是一开始就投资,后面上市的呢,也适用吗
开始分红不适用。后期上市后再分红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