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等
假设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无限量认购新发行的无风险国债,该债券面值10000元,期限为5年,且每满一年支付800元利息,到期时还支付持有人面值,发行价格等于面值。投资者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从另一个投资者手中购买另一种还有5年到期、面值为10000元的无风险国债,该债券未来5年每满一年支付利息600元,到期还支付持有人面值,那么这个债券的交易价格将会是多少?
总公司对外签订了除建筑服务以外的服务合同,业务有分公司提供服务,总公司对外开票收款,总公司收到款以后,打款给分公司,分公司还需要给总公司开票上增值税吗?
2023年1月,A公司投资甲、乙、丙三家企业,以银行存款投资,投资额 度分别为1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占甲、乙、丙企业的办理为: 30%,60%,80%,A公司对甲、乙、丙企业均有重大影响,其表决权与股 权一致。甲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9000万元;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8000万 元、丙公司12000万元。 2023年,甲、乙、丙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净利润指标,甲600万元, 对外分配现金红利30%,乙公司1000万元,对外分配现金红利40%、丙公 司1300万元,对外分配现金红利40%。乙公司的金融资产投资,增加“其他 综合收益”300万元。 2024年甲、乙、丙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净利润指标,甲500万元, 对外分配现金红利20%,乙公司亏损600万元,不分配现金红利,送股票股 利100万股给A公司、丙公司盈利800万元,对外分配现金红利30%。丙公司 的金融资产投资,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 2025年1月,对乙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00万元;6月,A公司出售乙公 司股份30%,获得银行存款2000万元,丙对乙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 2026年,A公司出售全部乙公司股份,获得银行存款1600万元, S12/8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20年12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2月12日,甲公司销售给丙公司一批商品,销售价格为600万元,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商品发出时已获知丙公司发生了重大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收到款项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为了维持长期合作关系,也为了减少库存,仍然给丙公司发出了商品,并已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12月15日,向丁公司销售A产品,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产品已发出,款项收到存入银行。销售前,该产品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3)12月18日,向戊公司赊销一批A产品,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100万元,甲公司开出发票账单并发出产品。根据合同约定,赊销期限为30天,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成公司于12月25日付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逐项编制甲公司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个人代开发票是交个税,如果名称为经营租赁,有形动产租赁电话属于哪类交个税税率是多少
电吹风开票大类是什么,
美的空调开票大类是什么
报溢入库和其他入库有什么区别
老师你好,总分公司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的,以往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没有把借款往来抵消掉,直接相加的,没有内部交易,只有内部借款,从今年第三季度起抵消掉内部借款申报的,往期的报表老板要求不做更正了,这样就导致资产总额的平均数不太准确,但是也没有影响纳税,不影响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以吗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20年12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2月12日,甲公司销售给丙公司一批商品,销售价格为600万元,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商品发出时已获知丙公司发生了重大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收到款项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为了维持长期合作关系,也为了减少库存,仍然给丙公司发出了商品,并已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12月15日,向丁公司销售A产品,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产品已发出,款项收到存入银行。销售前,该产品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3)12月18日,向戊公司赊销一批A产品,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100万元,甲公司开出发票账单并发出产品。根据合同约定,赊销期限为30天,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成公司于12月25日付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逐项编制甲公司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就这几个吗,还有别的服务行业吗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应税服务包括有: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8.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10.教育辅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