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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单位跟一家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有一块土地是我们的,然后土地上的厂房建筑物都是另外一家单位的,通过协商,有评估公司评估,我们买了地上的建筑,除了房子之外额外支付了搬迁补偿费和对方单位的停工损失,这部分搬迁补偿费能不能入固定资产原值,依据是什么?

2023-04-26 13:1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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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13:18

同学你好 国有土地根据城市规划被依法收回,属于国有土地收储过程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收回而取得的拆迁补偿,不属于商业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销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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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国有土地根据城市规划被依法收回,属于国有土地收储过程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收回而取得的拆迁补偿,不属于商业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销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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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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