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主要从事销售业务兼商品代销、以旧换新、维修服务、接受订单生产任务。基本资料:1.商品销售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2.为保证及时收回货款,该公司特别制定了现金折扣条件“2/10,1/10,1/20,n/30”(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3.为增加销售额,还与甲公司签订了委托代销商品的协议(当商品发出时即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与乙公司签订的维修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维修任务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劳务费用。但乙公司发生了财务困难,预计只能收到20%维修款。 5.经营以旧换新业务,收回同类旧商品的价款不含增值税。 6.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特制商品的生产合同,要自合同签订日起两月内交货。丙公司支付了1/3预付款。 请据资料设计出该公司所采用的会计科目并进行说明。
我们公司是计算机技术运营公司,现在一部分业务是接收委托方开发他们需要的软件应用等,那我们在研发这个产品时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分录该怎么做?
请问老师,我公司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营软件产品销售。外聘研发公司为我公司研发软件,我公司支付费用,该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已申请下发了)归我公司,我公司无研发人员,纯属外聘团队为公司研发软件。 我的问题是,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是否按如下政策操作呢?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我公司是商贸公司,经营范围如下:电子产品、智能硬件、通讯设备、物联网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劳动防护用品、护理用品的批发与零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现在有个产品需要开模定制,我们签订的采购合同分别为设计费,开模费和电子标签。我们到时候也会收到这3项进项发票。那么,我们在签订销售合同的时候,也是分开3项签订的,开具销项合同能否分别开具设计费,开模费和电子产品3个类别吗?
请问一下,我们公司委托别的公司研发一个软件,合同条款这么写属于我们的研发费用吗且合同需要备案吗(本合同所涉及之乙方自有软件,乙方对其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甲方基于本合同对该部分享有不可撤销的永久使用权,且有权销售给对应客户使用;项目中所产生新技术成果的,可形成知识产权的,甲方拥有其知识产权。)
成品油用途勾选那3月份忘了勾选,4月份勾选上可以吗?但该发票是要认证的。就导致认证的发票和入库的不一致。账上也写上了这个入库。增值税报表和成品油用途勾选那不一致会有影响吗?
老师,培训费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那不是税务年报需要调增,能不能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培训费,年报时不用做调整?
老师,请问一下涵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的二级明细?
老师,您看一下这个的前两行。为什么模具后边儿不加一个横杠半成品,横杠成品呢? 为什么模具配件就有横杠成品和横杠半成品呢?
递延所得税资产怎么算,怎么做分录
老师,我的工资收入,和我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收入,会被合并征税吗
老师,电子税务局中报关单信息查询是要自己导入后才能查,还是直接就可以查到已报关的报关单信息?
老师,外贸公司关于那些什么fob那种模式,是工厂承担运费吗?那我们退税的话就不用准备运费的资料了是吗
申报工会经费经费,会计分录
老师我们有京东采购的退货,对方开了一张正数,一张负数,账面做的是正负数得合计数-400做在应交税费进项税,但是两张发票,一张正数我勾选了,一张负数没法勾,这样进项电子税局和账面不是对不上了?
那如果甲方只是有使用权呢
研发成果是你们自己的,那就不是受托研发了。
如果所有权归甲方,那我们是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还是计入生产成本呢?
看你们收到甲方支付怎么核算。 如 其他业务收入-受托研发收入 则对象 其它业务成本
收入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那发生的费用是计入生产成本还是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然后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么?还是在发生费用时就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直接入成本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