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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母子公司互派研发人员产生的研发人员五险一金和工资可以作为外聘研发人员费用吗?在企业所得税研发加计的时候是按100%扣除还是80%扣除?

2023-03-30 20: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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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20:55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按照80%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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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可以的,按照80%的这个
2023-03-30
一、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023-03-30
同学你好,不一定的,可以加计扣除的。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费用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均可加计扣除!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023-04-14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从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从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023年甲企业(非制造企业)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5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20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70万元(均未形成无形资产),具体计算如下: 境内研发费用:甲企业境内研发费用为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5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20万元,合计75万元。按照规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75万元×100%=75万元。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70万元。按照规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70万元×80%=56万元。 因此,说法正确的有BC选项。
2024-06-25
同学你好 研发支出就可以享受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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