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显然,提问描述的药品等过期了,货物本身应该还在,但是并没有发生“被盗、丢失”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发生“霉烂变质”,所以虽然发生损失但是并不需要做进项税额的转出。
老师,我司是家具制造业,税局查到企业木材占比过高,原因是有一批木材因暴雨长霉点,导致报废。但是已经抵扣了,税局要求做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该材料可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请问这个账务怎么做分录呢?
老师,请教一个问题,在操作生产企业离线版申报软件时,会有提示,1.不得抵扣累加,2.期末留抵税额,,这个期末留抵税额要填什么数?(我们企业一直内销大于外销,今年新增加出口业务),每期都交增值税,所以,我的理解是没有期末留抵税额,所以填了0,但是这样,就一直生成的都是免抵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没有可以抵减销项的数据,是不是我填错了?
老师您好,想请教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 本公司具有进出口代理资质。有家国内生产企业委托我司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室内装饰材料),此时本公司只是进行了一个代理的业务,实际上出口货物的所有权依然是生产企业的,所以相当于生产企业出口,用的是免抵退税的方法计算出口退税,对吧? 请问这种模式如果申请出口退税, 1.会涉及到有哪些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环节?每个环节所需提供的单据文件资料有哪些?麻烦列一列。 2. 整个申请退税的流程,外贸代理企业和生产企业,双方要配合做些什么?需准备什么单据资料? 3.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额? 4. 关于这种方式下的出口退税,相关税法条文规定链接或文号?麻烦也发一下
我们是医药批发企业,有一批药品过期要报正常损失。税务让我们要拿出企业所得税可扣除,增值税可以不转出的税法文件依据。请问这两个税务文件?
2021年5月31日进行存货盘点过程中,发现上月购入的材料盘亏10吨,每吨购入成本为1200元(不含增值税,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属于管理不善所导致,应由责任人赔偿5000元。企业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参考解析: (2)企业因保管不善造成原材料的毁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要将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确认为资产损失。同时,减除责任人赔偿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以专项申报的方式进行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3560 贷:原材料 12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60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8560 其他应收款 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3560 老师:请问这个题目为何管理不善,难道进行专项申报了,企业所得税就可以扣除,不是要做调增的吗?只有自然灾害才是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
行政单位2025年自查发现2024年有一笔资金支出多付了12370元,追回后存入基本户,从基本户转给国库,怎么记账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公司,去年有900应交税费—增值税未冲销,未到30万减免。现在如何做账冲销
老师,我公司送外人一张购物卡,价值10万元,是否可以按招待费处理?
老师,我的个体户没有个税,工资薪金这个税种,我是不是可以不用申报个税了,只需要申报经营所得税和增值税
老师,如果个人私对公付款,三笔都是付给同一家公司A,但是这三笔签了不同公司的合同,A公司可以给这三家公司开发票吗
老师,我们单位购买10万的酒,当初购买的时候我们会计分录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里面了,现在稽查局要求我们这个做视同销售处理,比如市场价还是10万,我做视同销售处理的时候收入减成本10-10,是不是对我利润总额并没有影响,但是稽查局的意思是,我已经计入费用了,所以我只能调增收入10万,不可以调整成本10万,最终我要调增利润10万,我们两个哪个观点正确呢?
老师,长期没有业务的单位,原来在代理记账那里做现在,资产负债表原来有数据,去年申报的时候期末数据做了大的调整,清零,可以吗
工商年报 特种设备包含工程车 挖掘机 工程作业车吗
申报个体户经营所得税申报时自动带出来的收入与财务报表不一致,需要修改吗?(自动带出来的数据与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一致,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我们23年有一笔固定资产4918元的发票是虚开的,那它的折旧就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那是不是以为着它每年的累计折旧,2023年我们都需要做调增,我们的账务是不是做成借:营业外支出311.44元,贷:累计折旧 311.44元,然后24-以后年度每年都要调增折旧金额呢。现在我们账务做的是借方管理费用 ,同样我们也是需要调增的对不对。 24年又折旧了496.01元,针对该资产我们23年做了一次性税前扣除,那24年我需要调增原值4918+24年折旧496.01元,以后年度调增每年折旧额,还是24年我调增原值+23年一次扣除调减金额(4918-311.44=4606.56)
谢谢啦!还有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依据
税法文件
你好,所得税这个税法上没有规定可以自己扣除,这个规定是要税务局认定。 (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下列资产损失属于企业自行计提和扣除的资产损失:(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出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等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种存货的正常损耗。(三)企业达到或超过使用寿命并正常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寿命时正常死亡造成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和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产品发生的损失。(六)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其他不需要税务机关批准的资产损失。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的资产损失,如果不能准确认定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批。103010第二十一条规定,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损失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和保险赔偿或者责任赔偿后,应当根据下列有关证据认定为损失:(一)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的10%以下,或者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损失增加10%以下,或者10万元以下的。下同)清查,出具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大额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3)涉及保险理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四)企业内部存货报废、毁损、变质的说明和批准文件。(5)剩余价值的描述。(六)内部责任认定、责任赔偿及内部审批文件。根据上述规定,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报废损失不属于企业可以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的,应当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
应该不是吧!我给我们这里税务局所得税科打电话咨询,他让自行申报,报损资料备查
你按你们税局的要求就可以了。他们也可以要求你们这样做,到时候有问题再让你们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