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耐心等一下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生产多种产品的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材料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2020年1月1日,M材料库存数量为5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为200元。该公司1月份发生有关存货业务如下:(1)2日,以面值为250000元的银行汇票购买M材料800千克,每千克不含税的销售价格为250元,价款共计2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由销货方代垫运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70元。材料验收入库,银行汇票多余款项通过银行退回并已收妥。(2)10日,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M材料3000千克,并验收入库,同时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合同约定该批材料不含税价格为600000元,与公允价值相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8000元,乙公司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为580000元。......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甲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是()A车间管理部门领用的材料成木63000元,记入“
老师们,好!:公司自己产品发货去亚马逊仓库,由亚马逊代销,货款由亚马逊汇回公司!这种代销模式下,确认销售收入金额是收到亚马逊汇入金额!那报关出口不能确定为销售收入,这时会计上如何处理?以及退税怎样退的呢?
甲公司主要从事调味品的生产和销售。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存货监盘相关的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甲公司的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A注册会计师基于管理层提供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并根据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及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了抽盘地点。(2)根据甲公司2020年末各存放地点存货余额大小,A注册会计师依次选取存货余额前10的存货仓库(合计金额占年末存货余额的55%)实施监盘。(3)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盘点日前a原材料已验收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原材料单独摆放,未纳入盘点范围。A注册会计师认可了甲公司管理层的做法,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情况。(4)A注册会计师发现b原材料属于代收的委托加工原材料,甲公司未将b原材料纳入存货盘点范围,但已单独摆放并附有标识说明。(5)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c种调味品由于质量严重不合格被监管部门勒令下架,甲公司召回c种调味品,考虑到该批产成品不再对外销售,甲公司未对其进行盘点。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收入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摘录如下:(1)由应收账款会计定期向客户寄发对账单,对不符事项进行调查,必要时调整会计记录,编制对账情况汇总报告并交管理层审核。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控制设计有效,实施了控制测试,结果满意。(2)A注册会计师在对营业收入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的过程中,将已记录金额与期望值相比较。针对差异额超过确定的可接受差异额的部分金额进行调查证实,结果满意。(3)A注册会计师通过对甲公司应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实施控制测试,测试结果满意,得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拟相应减少应收账款函证范围。(4)A注册会计师识别出有关收入确认的舞弊风险,针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回的货款以及相关销售合同、销售单、发运凭证等,结果满意,据此认为未回函应收账款不存在错报。(5)从乙公司收回的应收账款函证回函中包括限制条款"本信息是从电子数据库中取得,可能不包括被询证方所拥有的全部信息",A注册会计师认为其属于格式化的免责条款,不影响所确认信息的可靠性。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第(5)项,
郭老师,跨境电商,商务局海关税务备案都完成,我们销售日用小商品,比如,公户付款给供应商,他们开具发票,亚马逊直接提现到公户(人民币),我们按照提现数据确认销售收入,这个对不对 然后,我们的货物是货代直接提走到海外仓,把电子口岸的IC卡给货运代理,以我们的名义出口报关 如果我们是小规模,等于可以申请免税,如果上游没有发票, 是不是不可以免税,跟上游发票有没有关系 如果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上游取得进项专票,跟报关单完全一致,申请退税的话,是直接按照进项票的进项税额退税么?
请教一下,非常感谢!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职工支付出去的钱,为什么是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再建工程人员的工资为什么不是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老师,我现在坐汇算,2024年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亏损20万,但是24年汇算我调增了24万,应纳税所得额4万了,缴纳所得税了,那24年利润表是否需要修改?
这个可以这么说吗?对民联营企业来说是重大影响,对合营企业来说是重共同控制,对子公司来说是控制
老师,那个对民营企业投资的概念呢,就是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施大施加重大影响。 民营企业是不是就是控制有共同控制的那个,权利呀?就是啊,说实在的,我都不太理解,嗯,应用指南上的意思,但是讲义上还行。就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与的,被安排位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核心安排。对核心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一同对被单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投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投资。那个对子公司投资呢,那概念我知道的,就是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施加控制的那个股权投资,那我就是对那个合营企业有点。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个说法
老师:去年的年报中把电脑折旧填到运输工具类去了,现在该怎么办呢
像我这种情况确定能享受免征一个点增值税?我是去年12月份开具20万专票,其实客户要的是普票,弄错了,2025年1月份就开具红字发票专票20万,又开具普票20万,第一季度老板又开具普票20万,现在第一季度就是专票红字20万,普票40万,可以享受普票免征一个点增值税?红字发票还能
请教一下,计算消费税税率时,什么情况下,需要÷(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什么情况下不用÷(1—消费税税率)而是直接就直接×消费税税率 烦请详细解说一下,非常感谢! 在进行组价的时候,计算消费税,都要÷(1➖消费税税率)后变成含消费税的价款再×消费税税率。 在以上图片在计算消费税税率时,对于不含消费税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后 为什么不÷(1➖消费税税率)变成含消费税的售价再×消费税税率,而是用价税分离的售价直接×消费税税率?烦请详细解说,非常感谢!
,老师怎么升级课程,我现在想升级
老师我想麻烦你给我普及一下,这个增值税。我经常搞不懂,这个增值税成本的话是放买方还是卖方?然后销售收入能不能算增值税
打算新入股一个公司,但是目前本公司盈利五十万,新入股成员准备投资五十万用于购买设备,这时公司是不是就存在不盈利了,原公司老板是不是就可以不交企业所得税了,这样一来对新入股成员公平吗,这种情况怎样来合理规避这个问题。
你好,总体来看,境外仓储模式符合报关、出口退(免)税、金融出口销售加工、结汇三大关键条件,符合退(免)税要求。但通过对各个环节的分析会发现,传统的海外仓销售方式正在由出口前签订销售合同向出口前签订销售合同转变,这就导致了一些企业在出口时伪造出口合同的问题,给税务机关带来了执法风险。 根据财税规定,只有实际出境并经报关销往境外单位和个人的货物,才能享受出口退税。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下,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只临时存放在“海外仓”内,无法实现销售。如何申报出口退税?现实中,大多数出口企业也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申请出口退税。 如果“境外仓库”发出的货物对外销售,完全在境外产生的这部分货物收入是否需要从销售收入总额中剔除,是否认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对象?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缮、修理服务(以下简称服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中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中国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从这个角度看,仅凭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申请出口退税是可以的,境外货物所得不属于增值税的对象。但是,可能存在人为调整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销售商品所得,按照交易发生地确定。居民企业的国内外所得,应当申报纳税。因此,国内仓到“海外仓”的出口报关收入和“海外仓”货物的对外销售收入应申报为企业所得税收入,但同时“海外仓”的仓储、物流、人工等费用可作为成本扣除。
谢谢小施老师详细解复!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