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这是什么意思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这是什么意思
2023-01-09 21: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1-09 21:12

你好,比如你的进项是100,然后你允许你多抵扣100乘以10%。

头像
快账用户2726 追问 2023-01-09 21:13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这样抵扣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14

小规模的,不可以的,小规模的进项根本就抵扣不了。

头像
快账用户2726 追问 2023-01-09 21:16

这个文件就是说的小规模纳税人,老师你看看是不是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19

你好,这个是一般纳税人的,这个是一般纳税人的政策。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19

这个政策在一九年就有的,人家一直都是一般纳税人使用。

头像
快账用户2726 追问 2023-01-09 21:26

那这个上面写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28

你看一下他前面写了小规模吗?没有写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28

如果是小规模的政策的话,它前面都写小规模,你再看一下第一条和第二条。

头像
快账用户2726 追问 2023-01-09 21:29

老师你看一下

老师你看一下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33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33

这个是之前的政策,可以看一下的。

头像
快账用户2726 追问 2023-01-09 21:36

你发的这个我看过也知道,但是我发给你看的这个是今天我们税务局发群里的所以我就是问你,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36

小规模的不可以的,你连填写的地方都没有,他在附表四里面填写你小规模有吗?还有它首先是根据进项来的,进项允许抵扣的,你允许抵扣吗?不管怎么解释,他都解释不通的,都是小规模不享受这个政策的,具体的你可以问下税务局。

头像
快账用户2726 追问 2023-01-09 21:38

好的谢谢老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09 21:39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比如你的进项是100,然后你允许你多抵扣100乘以10%。
2023-01-09
你好!下列是对此政策的一些解读 1、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      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是指什么?      答: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3.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不可以,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的,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销售额比重计算   6.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答: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      7.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答: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当期销售额应当合并计算,然后再除以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售额,以此计算销售额的比重。    政策适用问题   8.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什么?      答: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下一个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9.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举例说明如何适用该规定。      答:举例而言,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如某纳税人2019年4月设立,2019年5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若符合条件,可以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6月份一并计提5-6月份的加计抵减额。   10.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答:不可以,只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11.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如何处理?      答: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如果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则纳税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加计抵减额计算   12.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提的当期加计抵减额,应当如何抵减应纳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时,就可以用加计抵减额抵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未抵减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6.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2024-02-22
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2024-07-20
你好,这个不属于代加工的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邮政电信服务这四个行业的可言。
2023-10-24
你好 这个政策取消了
2024-04-03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