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在合同中约定。 2、在付款里边约定。分进度标明,在合同执行前先交付多少定金。 3、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定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老师您好,税局专管员问2017年两笔罚款和滞纳金,我自查了账是税费和社保延缴的罚款和滞纳金,现税局说这个企业所得税疑点要自查一下,并问1、是否在一般成本支出中反映?2、这个收税滞纳金是否属于罚没支出中按照规定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这个是什么意思?我们做的罚款和滞纳金科目都是在营业外支出下面的。请问我应该怎样去回答?谢谢
老师,请问,经济合同的违约金,是价外费用吗?为什么这个讲义上写的“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还有就是编号15这段话,表述的意思是,销售方违约了,向购买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只需要向销售方开具收据,只要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赔偿条款的,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是这个意思吗?
老师,我们是销售方,当时跟采购方签合同是现货现款(货到3天内付款),结果采购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超过3日付款按货物每天每吨增加5元的资金占用费作为结算单价!之前开了票(全部货款和部分资金占用费)都是按13个点货款开的,采购方一直拖延不付款,后面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对方需要补票给他,请问开票开什么大类,开几个点的?
请问,企业买一样东西,跟对方约定支付一部分定金,这个定金需要通过书面来约定。那么请问这个书面是什么意思?就是合同还是什么?不太理解这个书面
老师,想问一下,企业之前股权转让,有没有税项通知书?股权转让,约定是受让方承担转让方的转让期间涉及的税费等费用,但是没有税项通知书,也无法确定这个税费到底是多少?对方有没有漏交或少交也不清楚,万一时间久了因为漏 交或少交的情况产生滞纳金。这样不太好。作为受让方,应该以什么作为依据,来确保税费对方是交齐了?
老师你好,我中途建帐目前只有银行卡余额 固定资产数据 其他应收押金 录入期初试算不平 应该对应录入负责所有者权益哪个科目呢?
本年度计入的人工成本应该计入以前年度怎么调账?
24年12月份年终奖并入到12月份工资一起发放,但是工资却是在25年1月份发的。这个收入的个税是算到24年工资里面还是25年工资里呀?
成品油库存,在电子税务局哪里能找到?
A公司帮B公司还C客户的帐,A和B之间没有欠款的账务
老师,公司一般纳税人,签的买卖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印花税按照什么申报缴纳,公司只是按照不含税销售收入申报的,作为买方我公司也需要按取得进项发票不含税金额申报吗?
是在汇算清缴年度计提,还是上一年12月份计提
以20000元价格将公司的一项专利权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200元,全部款项21200元已收存银行。该专利权原值30000元,累计摊销8000元。
老师,所得税会计这节有讲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说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进行比较,如果资产或者负债很多,账面价值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都找出来,那么计税基础如何去找呢,考试题目会给,现实工作中怎么去找呢
12月份没有计提企业所得税,1月份申报并缴纳了,账务怎么处理?税务那边还用处理吗?
有无关于定金这方面的模板呢?
商品定金合同范本 篇一 商品定金合同 房屋代码: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订方):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 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 区 街(路) 号《 》项目 幢 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 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 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 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 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 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 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 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这是单独的,也可以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