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个不属于价外费用。因为价外费用要计入成本核算,最后一个理解正确的呢
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019年6月17日发生以下业务:向A企业购买成批的木材,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甲企业开出一张期限为3个月、面值为113000元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上述款项。此外,B企业还用银行存款支付手续费5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包括购货、票据到期有能力偿还及假设无力偿还 甲公司于019年2月1日向银行借入60000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8%,该借款到期后按期如数归还,利息按月计提按季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包括取得借款、计提利息、偿还借款 南方公司和珠江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019年7月1日向珠江公司销售一批健身器材,售价100000元, 增值税13000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未收到。为及早收回货款,双方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 n/30。并约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请为南方公司珠江公司对上述业务进行各种折扣条件下的账务处理
老师,请问,经济合同的违约金,是价外费用吗?为什么这个讲义上写的“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还有就是编号15这段话,表述的意思是,销售方违约了,向购买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只需要向销售方开具收据,只要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赔偿条款的,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是这个意思吗?
宏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6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8)15日,销售甲产品一批,开具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65000元。同时,以银行存款替购货方垫付运费40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购货方,款项尚未收到。(9)16日,某购货单位将甲产品一部分退还给宏达公司,价款为110000元,增值税额为14300元,公司已开具负数发票,退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10)18日,以新研制产品向某公司投资,该批产品生产成本为200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11)20日,销售乙产品200件,每件标价为不含税单价1000元,给予对方提供八折优惠,并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时约定付款条件为“2/10,1/20,n/30”。(12)23日,由于管理不善仓库丢失乙产品一批,生产成本10000元,其成本中耗用原材料比重为60%。编写会计分录(虽然题目不完整,但是只需要写这几个的会计分录,不影响,谢谢老师!!)
老师好,我们与乙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我们是卖方,把货物发给乙方后,乙方没按规定时间付款,我们起诉到法院,最终法院判乙方支付违约金给我们,另外连我们的律师费也要赔给我们,我们已经按照价外费用给乙方开了违约金的发票,律师费只开了收据给他们,但对方要求我们律师费也要开发票。请问,这笔律师费需要开发票吗?对方能都凭我们的收据税前扣除?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合同中涉及甲方向乙方收取或者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的违约金、赔偿金及滞纳金等类似款项,乙方均无权向甲方索取发票;乙方在合同约定价款之外收取的奖励金、违约金、赔偿金及滞纳金等类似款项,属于合同价外费用,应视为合同价款一并向甲方开具发票。 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条文是什么?
某产品全年产量为720075426件,该产品的单件库存保管费用为4元每年,每一次的换产品费用为400元,试计算该产品的经济批量,并计算其生产间隔期
企业对外投资能抵扣企业的哪些税收
在计算两道工序原材料的在产品投料率/完工率时,为什么有的要×50%,有的不需要×呢
东华公司2x22年6月15日开始建造一座厂房,建设期为1年,发生的建造总成本为23000万元,收到政府补助6000万元。该厂房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东华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则2x23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为()。
甲企业2×19年12月份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发生运杂费6000元,增值税为540元;发生安装费4000元,增值税为520元。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设备当月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该设备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要求:(1)编制设备入账的相关会计分录。(2)分别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该设备2×20年和2×21年的折旧额。
2023年1月1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1 000万元购入丙公司股份,另支付相关税费 10万元,准备长期持有。A公司持有的股份占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对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2022年度,两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A公司按投资比例确认应享有的份额。2023年12月31日,两司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定分派现金股利120万元,A公司按照投资比例确认应享有的份额。 公司按投资比例确认应享有的份额。2024年2月1日,收到丙公司的现金股利。2024年3月A公司出售对丙公司的全部投资,收到出售价款1200万元已存入银行,不考虑其他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逐笔编制A公司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月工资25000,三险一金3500,赡养老人3000。计算每月预缴个税(1-12)年末汇算清缴(13)
老师好,请教一下资产总额偏高,如何降低资产总额?
小明的总财富是200万元,其中包含价值150万元的一套房产和50万元的现金。已知小明的房产有1%的可能性会发生火灾。火灾一旦发生,小明房产的价值将从150万元下降到50万元。小明可以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来为自己的房产投保,房产投保后,遭遇火灾时保险公司会向小明赔付100万元。假设小明的效用函数为u(c)=(C^(1-r)-1)/1-r请计算当r等于1、2和4时,小明分别最多愿意为他的房产付多少保费。
父亲过世,哥出钱12010万元弟出41771元.弟客人礼钱进21800,还有总礼金43600元总礼金弟拿了,弟给哥退多少才能出一样多。
老师,那我后面百度的这个价外费用里面怎么是包含了违约金呢?
稍等,我这边确认一下
老师,您这边确认了吗?是怎么说呢?
价外费用是包括违约金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如果与应税销售行为直接相关,则属于价外费用,需要按照主销售行为项目及税率开具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以及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与应税销售行为无关的违约金,均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
你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判断
以最常见的租房违约金为例。有一种情形是,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后来乙方提前退租。于是,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此时,该笔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有一种情形是,乙方向甲方支付一笔租房意向定金,但到期又未租赁,定金不予退还。此时,甲方收取的定金并未伴随应税销售行为发生,不属于价外费用;还有一种情形是,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于是向后者支付了一笔违约金,此时,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属于价外费用。
老师,意思这个违约金是否属于价外费用,是要分情况来看的是么?只有乙方(承租方)违约了,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作为价外费用,需要和租金一起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么?
你好,是的呢,这个是需要分情况的
老师,那像这个讲义上说的意思是,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也就是销售方违约这种情况,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作为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方只需要凭借购买方开具的收据,做费用处理就行?
是的呢,这个是对的呢
老师,那像我刚刚说的那种情况,购买方收到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是做什么处理呢?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合同违约金
老师,只要是收到违约金的,不管是销售方收到,还是购买方收到,都是做营业外收入的吗?这个营业外收入,不也是作为营业收入,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么?营业收入不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
哦,不对,营业外收入,是不缴纳增值税的,是么?
是的呢,营业外收入是非日常活动
老师,价外费用的话,就是跟租金一起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非价外费用的话,就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不缴纳增值税。是吧?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
老师,还有个问题就是,刚刚说的是增值税这块,那企业所得税呢?老师您看看我发的这个图片上的第1条和第2条,第一条购买方可以凭着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第二条销售方可以凭着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老师,我这样说,是对的吗?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