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请问,经济合同的违约金,是价外费用吗?为什么这个讲义上写的“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还有就是编号15这段话,表述的意思是,销售方违约了,向购买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只需要向销售方开具收据,只要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赔偿条款的,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是这个意思吗?

老师,请问,经济合同的违约金,是价外费用吗?为什么这个讲义上写的“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还有就是编号15这段话,表述的意思是,销售方违约了,向购买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只需要向销售方开具收据,只要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赔偿条款的,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是这个意思吗?
老师,请问,经济合同的违约金,是价外费用吗?为什么这个讲义上写的“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还有就是编号15这段话,表述的意思是,销售方违约了,向购买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只需要向销售方开具收据,只要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赔偿条款的,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是这个意思吗?
2022-02-25 23: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2-26 00:08

你好,那个不属于价外费用。因为价外费用要计入成本核算,最后一个理解正确的呢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00:13

老师,那我后面百度的这个价外费用里面怎么是包含了违约金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07:20

稍等,我这边确认一下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13:34

老师,您这边确认了吗?是怎么说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13:41

价外费用是包括违约金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13:42

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如果与应税销售行为直接相关,则属于价外费用,需要按照主销售行为项目及税率开具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以及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与应税销售行为无关的违约金,均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13:42

你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判断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13:42

以最常见的租房违约金为例。有一种情形是,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后来乙方提前退租。于是,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此时,该笔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有一种情形是,乙方向甲方支付一笔租房意向定金,但到期又未租赁,定金不予退还。此时,甲方收取的定金并未伴随应税销售行为发生,不属于价外费用;还有一种情形是,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于是向后者支付了一笔违约金,此时,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属于价外费用。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22:13

老师,意思这个违约金是否属于价外费用,是要分情况来看的是么?只有乙方(承租方)违约了,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作为价外费用,需要和租金一起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22:16

你好,是的呢,这个是需要分情况的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22:23

老师,那像这个讲义上说的意思是,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也就是销售方违约这种情况,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作为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方只需要凭借购买方开具的收据,做费用处理就行?

老师,那像这个讲义上说的意思是,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也就是销售方违约这种情况,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作为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方只需要凭借购买方开具的收据,做费用处理就行?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22:24

是的呢,这个是对的呢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22:26

老师,那像我刚刚说的那种情况,购买方收到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是做什么处理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22:36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合同违约金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22:41

老师,只要是收到违约金的,不管是销售方收到,还是购买方收到,都是做营业外收入的吗?这个营业外收入,不也是作为营业收入,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么?营业收入不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22:41

哦,不对,营业外收入,是不缴纳增值税的,是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22:45

是的呢,营业外收入是非日常活动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22:47

老师,价外费用的话,就是跟租金一起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非价外费用的话,就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不缴纳增值税。是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22:47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22:51

老师,还有个问题就是,刚刚说的是增值税这块,那企业所得税呢?老师您看看我发的这个图片上的第1条和第2条,第一条购买方可以凭着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第二条销售方可以凭着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老师,我这样说,是对的吗?

老师,还有个问题就是,刚刚说的是增值税这块,那企业所得税呢?老师您看看我发的这个图片上的第1条和第2条,第一条购买方可以凭着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第二条销售方可以凭着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老师,我这样说,是对的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22:54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

头像
快账用户1028 追问 2022-02-26 22:55

好的,谢谢老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26 23:27

不客气,祝你一切顺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那个不属于价外费用。因为价外费用要计入成本核算,最后一个理解正确的呢
2022-02-26
你好; 是的; 这个是有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比如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向购买方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包括贴息费用、港口费、港杂费、保险费……),应缴纳增值税并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2023-07-26
同学你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3-07-26
你好;   律师费 之前 律所开票给你们没有 ?  
2023-05-12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21-07-2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