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这样的 借 原材料 10700 应交税费 1371 贷 银行存款 12071
甲货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经营情况如下:(1)从事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36万元(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仓储费110万元·装卸费18万元(3)进口货车自用,海关审定的货价为16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5万元·运输费12万元保险费3万元(4)在国内购进小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128万元(5)购买矿泉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128万元,其中60赠送给客户40%用于职工福利,采购该批矿泉水时接受交通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0.1万元已知: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货车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甲公司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有关甲运输公司提供运输,仓存服务取得收入的销项税额怎么计算
甲公司为试点一般纳税人,主营货物批发零售,兼营国际货运代理和运输服务。本年4月应缴未缴增值税10万元。甲公司本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1)10日,上缴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10万元。(2)12日,国内采购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本月通过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3.2万元,通过银行支付了上述款项。(3)13日,进口货物一批,取得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张,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6万元。(4)15日,销售货物一批,已取得并通过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发票注明销售额130万元、销项税额20.8万元,款项已经收妥(假设不考虑成本结转)。(5)20日,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将货物30万元(购买价)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该批货物进项税额为4.8万元,已于上月抵扣。(6)21日,提供联运运输服务,共取得收入11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100万元、税金10万元。同时支付给联运方运费55万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7)24日,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甲公司放弃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免税权
3.甲公司为试点一般纳税人,主营货物批发零售,兼营国际货运代理和运输服务。本年6月应交交增值税10万元。本年7月发生业务如下:(1)10日,上缴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10万元。(2)12日,国内采购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7元、增值税为2.6万元,通过银行支付了上述款项。(3)13日,进口货物1批,取得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张,注明的价款为1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4)15日,销售货物一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销售额130万元、销项税额16.9万元,项已经收妥(假设不考虑成本结转)。(5)20日,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将货物30万元(购买价)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该批货物进项税额3.9万元,已于上月抵扣。(6)21日,提供联运运输服务,共取得收入109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10万元、增值税9万元。同时支付给联运方运费545万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7)24日,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甲公司放弃免税权),取得应税服务收入并开具增值税专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9万元。为取得该收入,
3.甲公司为试点一般纳税人,主营货物批发零售,兼营国际货运代理和运输服务。本年6月应交未交增值税10万元。本年7月发生业务如下:(1)10日,上缴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10万元。(2)12日,国内采购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为2.6万元,通过银行支付了上述款项。(3)13日,进口货物1批,取得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张,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4)15日,销售货物一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销售额130万元、销项税额16.9万元,款项已经收妥(假设不考虑成本结转)。(5)20日,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将货物30万元(购买价)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该批货物进项税额为3.9万元,已于上月抵扣。(6)21日,提供联运运输服务,共取得收入109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100万元、增值税9万元,同时支付给联运方运费54.5万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7)24日,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甲公司放弃免税权),取得应税服务收入并开
本年6月应交未交增值税10万元。7月:10日,上缴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10万元。12日,国内采购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为2.6万元,通过银行支付了上述款项。13日,进口货物1批,取得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张,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15日,销售货物一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销售额130万元、销项税额16.9万元,款项已经收妥(假设不考虑成本结转)。20日,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将货物30万元(购买价)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该批货物进项税额为3.9万元,已于上月抵扣。21日,提供联运运输服务,共取得收入109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100万元、增值税9万元,同时支付给联运方运费54.5万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4日,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甲公司放弃免税权),取得应税服务收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9万元。为取得该收入,支付给一般纳税人代理公司代理费用66日,购进设备4台,款项已经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值税3.
老师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出租非住宅,租金全年25万元,开了5%的普票,租金一次性收到,增值税如何申报?
行政单位劳务费需要什么附件?
进销存软件和快帐软件有什么区别吗?哪个好用和实用一些
请问老师,红色箭头那里是填什么?同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每一个月的期初数都是一样的,对吗?
老师,如果在电子税务局查个体户,如下图是不是表示既不是定期定额征收,也不是核定征收那就是查账征收了对吧
审计提出几点意见?请问我们的整改是需要把前期相关的账务处理?还是需要把每一笔改调的该改的改?
老师,这个是什么意思啊,我这个不是正在做税务登记吗
董孝彬老师晚上好!请教您,企业24年是亏损,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有调增,那调增的数据如何账务处理?是否需要调整24年的财务报表呢?谢谢老师!
老师好,我们有一个项目是从乙方分包来的,乙方收取2.5%的费用,项目由我们做,我公司按照乙方的中标价全额开票给乙公司,其中涉及以工代赈劳务费,这个由乙方代为支付,这部分民工费不从我们账上过,但是包含在合同金额内,这样合理吗?我们公司有哪些风险??
这个选 d 怎么理解啊,算应纳税所得额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纳税调整项目,这里会计上计提折旧的2.5 可以税前扣除此时扣完之后还有 27.5 的利润总额,税法说可以扣 30,我已经扣了 2.5,在扣 27.5 就满足税法扣除 30 了,但是为啥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在减少 27.5,减的时候利润总额是 30 去减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