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因为投资企业之间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所以转让款中,相当于未分配利润的部分,不需要缴税,所以扣掉
以股权对外捐赠需要作两步处理:首先是视同销售,要确定转让所得。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的历史成本确定。 请问上述以股权对外捐赠行为视同销售,请问为何按股权历史成本确认股权转让收入?而不是按股权公允价值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2018年1月家企业以1000万元直接投资,以企业取得其40%的股权,2019年10月家企业将该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1200万元。股权转让时,以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200万元。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A,甲企业该项投资资产的转让所得120万元。 B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股息所得80万元。c 甲企业转让该项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 A选项,因为企业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应该是(1200_1000)_200*40%=120 为什么不对呢?
老师63题 投资企业转让股权所得=股权转让收入-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答案为什么还要减3000*40%
2016 年 8 月份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 7500万元。经审核发现,甲公司在向乙公司投资时支付款项 6000 万元,并拥有乙公司 40%股权,采取权益法核算。在股权转让时,该项投资的账面记录为“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借方余额 6000 万元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方余额 2000 万元。 问题: 1. 作为甲公司该项股权转让业务的会计分录。 2. 计算该项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在 2016 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 进行纳税调整。 【答案及解析】 1. 借:银行存款 7500 投资收益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6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0 2. (1)企业所得税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7500-6000=1500(万元)。 (2)会计本期确认投资收益在借方,损失 500 万元,故应纳税调增 2000万元 损失500万元,为什么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纳税调增
如果是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授权时不计征个人所得税。行权前转让,按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若未转让,在行权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持有期间取得收益,按股息、红利所得计税。行权后转让股票,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 如果是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行权前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行权时不计税。持有期间取得收益,按股息、红利所得计税。行权后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 晕死了,老师能给解释下说的是什么情况?
那下个月发工资要扣下的这个忘记扣的个税是在工资的税前应发数里扣,还是在税后实发前扣呢?
老师好,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税费一金,如何理解?季度不超过30万,问题1:30万里面含专票也算吗?问题2: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没有增值税,自然也不用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所以截图的意思就是:小规模季度不超30万,免征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老师,1月底发的24年年终奖,计算了个税金额,但是发的时候忘记扣个税了,直接给员工发的总数(应发数,个税,实发数,发的时候直接按应发数发给了员工),年终奖每个人1万,个税应该扣300,发到大家手里9700元,结果忘记扣税发了每个人1万,300的个税想从下个月要发给员工的工资里扣除,扣的时候是应该税前扣,还是税后扣呢?
自出票起,一个月内提示付款。比如1号出的票。下个月1号前提是吗?
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比如8号到期。8号后10日内提示付款。还是8号前10日内及时付款。
以承兑的商业汇票可以挂失支付没承兑的不可挂失止,只有可以背书转让的。可以公示催考,普通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普通讼?所有票据都可以普通诉讼吗?不管承兑还是没承兑的?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什么意思?白话怎么理解?
提供的答案不太懂,可以再具体讲一下吗
2×25年的租赁投资净额期末余额为什么是20000元?
老师好,2022年房租(租的个人住宅,无发票)入账管理费-房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纳税调增。2025年企业代房主代开了房租发票,如何账务处理,怎么写分录,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中间画虚线的这句话怎么理解 我理解的是股权转让收入本来就不含3000*40%
同学你好 撤资和转让的所得税处理不一样。
股权转让不让扣。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撤资允许扣。 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