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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进项税额留底退税的风险有吗?会被查账吗?今天领导跟我说,大概有一两万的进项税额留底,想要退税。

2022-10-24 21: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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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21:55

您好,合法经营造成的留底退税是没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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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4 21:58

老师,为什么要进项留底退税,现在不是没有认证抵扣期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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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4 21:59

您好,想将它换成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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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4 22:04

老师,意思,1万的进项税额留底,申请留底退税的话,就是退1万元到我们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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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4 22:06

您好,是的,是这样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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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4 22:09

老师,申请留底退税麻烦吗?一般需要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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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4 22:10

您好,申请流程需要咨询当地税务局哈,电子税务局上有一个退税的流程,你可以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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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4 22:14

老师,拨打12366也可以咨询的吗?如果是电子税务局里面查看的话,是从哪个板块进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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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4 22:16

拨打12366也可以咨询,好像是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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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4 23:22

老师,为什么还会有增量留底退税和存量留底退税?我们这个还得自己去判断属于哪种留底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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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4 23:48

你好,是的,需要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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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4 23:50

老师,那为什么一定要跟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底税额去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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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5 09:12

您好,这个是政策规定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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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5 09:28

老师,那2019年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从2020年1月才转为一般纳税人。这种还可以申请留底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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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5 09:34

您好,这个不存在留底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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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5 09:38

老师,但是我们现在是一般纳税人啊,现在有留底税额,领导想要退税。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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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5 09:43

您好,符合条件的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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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95 追问 2022-10-25 09:44

请问是符合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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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5 09:48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二、自2022年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三、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一)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申请留抵退税的其他规定,继续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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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法经营造成的留底退税是没有风险的
2022-10-24
申请留抵退税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但不一定意味着一定会被查账。税务机关通常会进行一定的审核和风险评估。 一般来说,税务机关在审核留抵退税时可能会查看以下公司账上的内容: 1.进项税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发票的合规性等。 2.销项税额的准确性,确认销售收入是否完整申报。 3.存货的核算和管理情况,是否与业务相符。 4.成本费用的列支是否合理。 关于风险,如果公司的业务是真实合法的,账册清晰准确,按规定申报纳税,通常风险较小。但如果存在虚假申报、违规取得进项发票等情况,就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和处罚。 例如,如果税务机关发现公司有大量无实际业务背景的进项发票,或者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等行为,就可能认定存在税务问题。 为降低风险,建议公司做好以下几点: 1.确保进项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准确核算和申报销售收入。 3.规范财务和税务管理。 4.对税务政策充分了解并准确执行。 总之,只要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和纳税,不必过于担心税务机关的审核,但也应积极配合,准备好相关资料以应对可能的检查。
2024-06-24
你好,不可以选择不退税的,主要看是什么原因形成的 如果是购买房屋等的进项大,很长时间抵扣不完等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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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有留 抵可以退税  申请税局审核 通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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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月申请留抵税额退税后,不会对当月的留底进项税额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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