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属于增值?谁回复的?
老师,你好,我公司经营业务需要,2019年12月份发生业务15098284.35 元并有银行流水单,已在2020年1月征期申报2019年第四季度款项时申报无票收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与此同时因我司票份为每个月25份,不够开具合同所需发票金额,现在要补开2019年12月申报的收入;由于2019年12月时我司公司经营地址在变更,没有办下来租赁凭证,故2019年12月和1月申请超限量未通过;因怕中途有作废等发票,故现在才向贵局申请1650份发票补开2019年12月的收入,望贵局批准, 19年12月发生银行流水15098254.35,当时已经按无票收入申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当时租赁合同没有办下来,没有办法申请超限量,所以今年4月申请的1650份超限量补开19年12月份的收入,如果4月发票全部开对是没错的,关键是有一张开错了,已经跨月了,税款在12月份已领缴了,我现在可以红冲一张吗,税款的话转到那个月里,还是怎么办? 可以把我这张开废的税款,转到五月份吗?
老师们,我在一家家族企业工作,2020年7月入职的,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属于工程检测服务行业,我这半年时间里已经把这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都提出来并写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但问题是这个公司现在租的是个人住宅楼,所以财务部与结算部合在一个房间也是为了对账方便,可财务总监是老板的亲侄子,却是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人,而且他不止监管财务部结算部,还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负责与挂靠我公司的那30几个人的结算,这么多年公司已经换了3任会计了,问题就是出在这所谓的财务总监上了,他的做法让各方面的账很乱,内部人员预支出去的钱无人及时要票,累计现在近600多万的预支款,好多都联系不上,既要不来钱也要不了发票,于是他就找外挂人员或者自己内部比较信任又没有买社保和交个税的人大量地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承担税金,让后把钱转给这些人再让他们转到出纳那边就是所谓的内账
老师您好,想咨询三个问题。我们是做规划设计,没合同,假如年初到年底,一共收到预收账款200万,对方一直不开票说以后再开,我们也为对方服务了,也值他们付的款项,所以12月底想确认不开票收入。1:我们平时开出发票的项目名称是:专业技术服务,请问这200万的无票收入需要交印花税吗?印花税到底是按什么确认交不交?2:以前的工资全入了管理费用,其实在收到预收账款时,人员工资已经是劳务成本了,只是没确认收入,就记入了管理费用,现在12月确认收入时,如果只把本月工资计入劳务成本,这成本费用就太低了,怎么办?还有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计入劳务成本吗?3:公司注册资本10万,确认收入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假设按100万计算,第一次提取盈余公积金,按10%计算,10万,就会远超(注册资本的50%)5万,那怎么提取,是严格遵照法定提取10%10万,还是只按利润的一半50万来提取10%5万?谢谢,麻烦老师了。
承租方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按合同条款判断对方违约。于是2022.03月份当月将租赁保证金和一个月租金共5.3万元转为违约金,记入营业外收入。后来对方又找我司要票,经过协商,我司2022.07月开票给对方,备注了发票金额是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请问,7月这样记账对吗?借:营业外收入5.3万,贷:主营业务收入5.3万?或者把发票放入3月份(已记营业外收入)。
承租方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按合同条款判断对方违约。于是2022.03月份当月将租赁保证金和一个月租金共5.3万元转为违约金,记入营业外收入。后来对方又找我司要票,经过协商,我司2022.07月开票给对方,备注了发票金额是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上次问平台老师,答复是把发票放入3月份,因为不属于增值,因为已记营业外收入。我刚想到:可是我7月份开了票就要申报收入啊,不记不行哦。第1季度已记营业外收入,这要怎么办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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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三人把人撞了,医疗费用由第三人承担,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是指第三人原价支付所有医疗费吗?不能支付被撞人用了医疗保险后的费用吗
老师您好!银行卡流水摘要显示实时追缴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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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无形资产的摊销怎么写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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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3年2月购入一台清洗吸污车,发票于23年2月已收到,但是未入账,未付款(法人个人付款)现在想把这台车做到25年3月份来?怎样做账务处理?汇算清缴怎么做?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小规模纳税人1季度开票含税金额81700元,申报金额填81700元还是80891.09元呢
您好,就是开票确认当期做价外费用,营业外收入和增值税
情形是对方付钱后数日未入驻,接着提出解约,而我们已把部分钱付给中介。1、税局答复违约金不属于增值范畴,2、学堂平台老师回复我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对的;把开的发票附到3月,也确认了这种确实不是增值税范畴。
老师,当期记入的营业外收入。请问7月开的增值税发票我现在要怎么处理?只能再次记入收入了是吗?(双方协商,我方不想因此事反复沟通,不得已开了票)
您好,您的业务是否已经执行,执行的话属于价外费用
您好;把开的发票附到3月,这个回复是错误的
您好,当月发票要与当月纳税申报表一致
老师,“业务是否已经执行”,合同签订当日已付2押1租,但数日后对方未入驻却提出解约,已退1租,2押记入了营业外收入。这应该判断为未执行吧?价外费用不理解。请讲解。谢谢!
您好,业务没执行是不需要开票的
您好,不属于价外费用
是。早就跟税局确认了违约金不用开票。现在是已经开了!且在申报营业外收入后的季度开的,要怎么操作?只能再申报一次收入是吗?
您好,是的,只能申报一次的,否则多开了
我也知道最好是开票与申报同期操作。现在是前期前季度已记营业外收入,现在又开票了“主营业务收入”,怎么操作成一次呢?把营业外收入调整、冲掉那笔营业外收入是吗?
您好,就是您前期营业外收入没开票,现在开票?那您可以贷营业外收入(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是。前期没开票!现在开票! 老师,您没认真看问题哦。前期说了税局都确认了违约金不属于增值范畴,不用开票。后期不得已、不想被反复打扰开了票。
您好,是的,所以您开票需要确认增值税,所以红字冲回计提的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