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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每人出资50万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女性产后月子服务方面的业务,四人商议,,日常管理工作全权由甲负责,关于公司经营,大事小事乙均不参与任何意见,但要求每次分配利润的时候要一半,丙以公司内部人的身份监督甲的经营,丁说平时怎么经营我不管,但是股东权利和分红要和我的出资比例相匹配。请你替公司起好名称,并拟一份完整的公司章程,设计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尽可能以最优方案满足出资人的要求

2022-10-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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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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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16:35

你好,学员,具体哪里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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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员,具体哪里不清楚
2022-10-14
你好,学员,这个题目不完整的,问题是什么的
2022-12-06
1,债权人乙可以要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有哪些股东来承担多少钱的责任? 可以要求甲乙丙,承担责任,按照债务金额的 2,甲乙丙的主张谁的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得不到的 3,乙可以主张何时开始享有股东权利?理由是什么? 交付房屋的时候
2022-12-06
你好 题目不完整的
2024-12-16
你好 (1)管理人无权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发生于破产受理1年之前。 (2)丙公司无权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3)丁公司无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机床。因为戊公司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以合理价格有偿受让,且机床已经交付,戊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 (4)丁公司无权要求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戊公司受让丁公司机床的价格合理。 (5)丁公司有权要求戊公司将20万元机床价款直接支付给自己。根据规定,如果转让其财产的对待给付财产尚未支付(如购买价款)或存在补偿金等,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取回代偿物。在本题中,戊公司购买机床的价款尚未支付,丁公司有权行使代偿取回权。 (6)庚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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