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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五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20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7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问题,境外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那剩下的20%用调增所得税吗?

2022-10-12 11:3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0-12 11:39

您好,不需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实际发生额的8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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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68 追问 2022-10-12 11:42

你说错了吧,加计扣除还有看境内三分之二,按低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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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12 11:43

您好,回复您的没有错误,是加计扣除,不是计入研发费用的金额,麻烦您认清楚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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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68 追问 2022-10-12 11:45

我是说你后半句加计扣除不能只看80,还得看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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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68 追问 2022-10-12 11:46

我知道20部分不用调整就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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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12 11:47

您好,这个是限额的,就是不需要调整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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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不需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实际发生额的80%加计扣除
2022-10-12
您好,学员,应该选择93.7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以下简称“64号文件”)规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可加计扣除的境外研发费用,为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和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中孰小者。
2022-01-05
则该企业研发费用的纳税调整额是=70-70*80%=14
2021-10-08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从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从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023年甲企业(非制造企业)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5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20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70万元(均未形成无形资产),具体计算如下: 境内研发费用:甲企业境内研发费用为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5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20万元,合计75万元。按照规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75万元×100%=75万元。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70万元。按照规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70万元×80%=56万元。 因此,说法正确的有BC选项。
2024-06-25
你好,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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