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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我是受托方,我现在要交消费税,我想知道,受托方是怎么计算这个消费税的。

2022-10-11 20: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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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21:19

  1、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如果当月无销售的,应按同类消费品上个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   2、其次,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2B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其中: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即委托方提供加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即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不包括增值税,但包括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金额)。   3、最后,在计税依据的基础上,就可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应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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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043 追问 2022-10-11 21:30

其实可以这么理解,受托方能够把别人的东西进行加工,那就是说受托方很可能自己就是生产这个东西的,那么受托方就很自然的会有这个东西的销售价格。针对委托方收回后是直接出售的这种情况,受托方是要进行纳税申报消费税的,这时受托方就应该按照自己这个东西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了,是这么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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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11 22:32

你好同学,这个你记住就行,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但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时,则应由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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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如果当月无销售的,应按同类消费品上个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   2、其次,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2B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其中: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即委托方提供加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即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不包括增值税,但包括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金额)。   3、最后,在计税依据的基础上,就可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应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2022-10-11
您好,1是缴纳的,2委托方是清楚的
2022-04-19
同学你好:要收。 除受托方为个人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022-10-08
也是需要的呀,也是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的。
2022-10-11
收回后,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继续出售的,可以扣减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受托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以受托方的组成计税价格 收回后继续出售的计税依据,是委托方的销售价格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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