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城建税164, 重新缴纳,借应交税费城建税贷银行存款164。
2021年制造业延缓缴纳50%的税费 11月扣10月份 本来是全额扣的,不想要享受这个延缓,后来税局退回来50%的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 之前是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城建税 其他交款-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 现在退回来是借:银行存款 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附加费 就行了吧?当月的话倒一下就可以了么?
老师 去年10月份 附加税没有计提 11月份缴纳做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 缓交政策 又退回 做了相反分录 今年2月份 缴纳做了 借 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 银行存款 这月该怎么调账呢
老师 去年10月份没有 计提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 11月份缴纳做了 借 应交税费 贷 银行存款 缓交政策有退回 做了相反分录 今年2月份缴纳了税费 今年我该怎么调账
我想请问下,2021年10月份计提了城建税164元,做了分录借:税金及附加16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64. 2022年1月缴纳了做了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64 贷:银行存款164 然后由于缓缴2022年2月又退了这笔164的城建税164,于2022年9月扣缴164的城建税。请问下,2022年退回,跟2022年9月重新缴纳怎么做分录哦
2022年9月报城建税多报了176,同年12月更正报表退了176元,做了冲减多计提和扣缴的城建税,为啥营业税金借方金额不等于应交税费-城建税贷方金额呢
老师,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聚合码收款码吗,个人付款可以收吗
为什么普通电子发票需要验真,专票不用验真是为什么
上月留底税2万,这个月销项税5万,请问计提附税是计提3万的附税还是5万的附税
谢谢老师答复。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其他资料如下:(1)租赁标的物:生产线A;(2)租赁期开始日:租赁物运抵甲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20年1月1日;(3)租赁期:从租赁期开始日起8年;(4)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内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000元;(5)为获得该项租赁,甲公司和乙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均为6320元,是向中介结构支付的佣金;(6)租赁内含利率为5%;(7)甲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8年租赁期满后,该生产线将退回乙公司;(8)该生产线全新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期开始日该生产线在乙公司账面价值为600000元,公允价值为640000元。(P/A,5%,8)=6.4632要求:分别编制甲乙公司2×20年和2×21年有关会计分录。
2019年12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电子生产设备。(2)租赁期开始日:租赁物运抵A公司生产车间之日(2019年12月31日)。(3)租赁期:2019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共3年。(4)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末支付租金200000元。(5)按照物价指数计算的可变租金100000元,在租赁期满支付。(6)该设备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650000元。(7)租赁的内含利率为6%(年利率)。(8)该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6年。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计提折旧。(9)2022年12月31日,A公司将该设备交回B公司。(10)A公司按实际利率法按年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设备不需安装。(P/A,6%,3)=2.673;(P/F,6%,3)=0.84要求:编制A公司与租赁有关的会计分录。感谢老师答复,辛苦了
电子税务局首次发票开具只能是额度的三分之一嘛
某上市公司2023年年初净资产为155000万元,该年实现净利润28000万元,5月10日支付现金股利8000万元。6月3日公司增发新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10元。 要求计算该公司: (1)2023年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开票油烟机大类是什么,,
第三章租赁会计业务题1.2019年12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电子生产设备。(2)租赁期开始日:租赁物运抵A公司生产车间之日(2019年12月31日)。(3)租赁期:2019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共3年。(4)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末支付租金200000元。(5)按照物价指数计算的可变租金100000元,在租赁期满支付。(6)该设备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650000元。(7)租赁的内含利率为6%(年利率)。(8)该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6年。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计提折旧。(9)2022年12月31日,A公司将该设备交回B公司。(10)A公司按实际利率法按年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设备不需安装。(P/A,6%,3)=2.673;(P/F,6%,3)=0.84要求:编制A公司与租赁有关的会计分录。
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其他资料如下:(1)租赁标的物:生产线A;(2)租赁期开始日:租赁物运抵甲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20年1月1日;(3)租赁期:从租赁期开始日起8年;(4)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内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000元;(5)为获得该项租赁,甲公司和乙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均为6320元,是向中介结构支付的佣金;(6)租赁内含利率为5%;(7)甲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8年租赁期满后,该生产线将退回乙公司;(8)该生产线全新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期开始日该生产线在乙公司账面价值为600000元,公允价值为640000元。(P/A,5%,8)=6.4632要求:分别编制甲乙公司2×20年和2×21年有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