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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本月从培训机构取得10000元的税前收入(劳务报酬),已知税率为20%,请问这个案例中谁是纳税人,谁是扣缴义务人,王老师需要交什么税?这个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王老师应该按什么税目交税,计税依据是多少,应纳税额是多少?

2022-09-13 14: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9-13 14:40

同学你好 同一个项目连续取得报酬,以一个月为一次。 按照劳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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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王老师是纳税人,培训机构是扣缴义务人,王老师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的征税对象是劳务报酬,王老师应该按劳务报酬税目交税,计税依据是10000元,应纳税额是,10000*(1-20%)*20%=1600元。
2022-09-14
同学你好 同一个项目连续取得报酬,以一个月为一次。 按照劳务申报
2022-09-13
你好,学员,请问这个具体哪一问不清楚
2021-06-20
老师正在处理,请稍等亲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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