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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支付的双倍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2-08-20 09:4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8-20 09:49

您好 企业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支付的双倍工资,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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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856 追问 2022-08-20 09:50

额外的部分属于罚款类,也是可以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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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20 09:55

这个看当地税务怎么解读 因为地区税务解读不一样会有差异 有的地区税务认为 补偿支出属于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应当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的地区税务认为 《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规则,是指企业依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薪酬、薪水准则规则实践发放给职工的薪酬、薪水。 对薪酬、薪水进行合理性承认时,依据企业是否制定了较为标准的职工薪酬、薪水准则、企业所制定的薪酬、薪水准则契合职业及区域水平、企业在必定时期所发放的薪酬、薪水是相对固定的,薪酬、薪水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践发放的薪酬、薪水,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责任、有关薪酬、薪水的组织,不以削减或躲避税款为意图等五条准则予以详细把握。对合法性而言,纳税人所付出的薪酬、薪水,不得违反劳作法、劳作合同法及税法的相关准则性与操作性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则,罚金、罚款和被没收的资产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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