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对的 2.是按照合同约定期限
7、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企业应当将本期确认的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解,这些类别应当反映经济因素如何影响收入及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 B、企业在对收入信息进行分解时,可以采用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类型、经营地区、市场或客户类型、合同类型 C、该项履约义务是原预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一部分时企业必须针对该项履约义务披露有关信息 D、企业应当说明其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与通常的付款时间之间的关系,以及此类因素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影响的定量或定性信息
你好老师,关于租金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收到预收款当天 (问题:这里的收到预收款是指:不管收到全部,还是部分,都按照收到部分计入增值税吗) 2⃣️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合同 (问题:不管这里合同约定一年一付,还是提前一次性支付,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吗)
老师好,对于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时间段有些模糊,企业的工程工期都是超过1年,合同约定了分期付款时间点,我的企业所得收入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点确认收入,即使款项没收到也要确认,增值税收入也是一样,如果先开了发票,就要按发票金额确认收入,不考虑合同约定的问题,我的理解对吗?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1日采用具有融盗性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1500000元,成本800000元,合同规定货款分别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分三次等额支付。假定该产品的现销价格1200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 A.增值税纳税义务于2019年1月1日发生 B.增值税纳税义务于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即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发生 C.会计上于2019年1月1日确认收入 D.会计上分别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确认收入 E.由于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2019年1月1日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增值税 老师这题ADE?没太懂怎么会计与税法不一样,不是都是分期收款看合同约定吗?
出租房产,合同约定填订合同之日起10内付款,但是未按规定付款,租赁期跨年,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赁费,如果截止年底还不能收到租赁款的话,增值税怎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怎么做账务处理。
与a公司有实际交易,但发票有部分开b公司,可以吗
4.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4月初留抵税额2000元,4月发生下列业务:)购入商品一批,取得认证税控发票,价款为10000元,税款为1300元。(2)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粮食因保管不善导致毁损,账面成本为5400元。(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款为1500元。(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30000元,税款为900元,款已付,货物未入库,发票已认证。(5)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职工食堂,价款为20000元,税款为2600元。(6)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7)将2个月前购入的一批布料捐赠受灾地区,账面成本为20000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8)外购电脑2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台不含税单价为6000元,购入后5台办公使用,5台捐赠希望小学,另10台全部零售,零售价为每台8000元。假定相关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均经过认证并申报抵扣。要求:(1)计算当期全部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考虑转出的进项税额)。(2)计算当期增
台湾信托商业银行是由什么银行组成
老师您好,年末核算发现费用多了,利润少了,老板希望所得税能多缴点,利润控制大一点,让把部分12月份已付款的费用发票挂预付账款,在一月份计入费用冲抵这部分预付账款,大概一万左右,可以吗?是想在2024年多缴点所得税,不存在少缴税
老师您好,我院信息科耗材采购,二次报价环节,个别单品免费赠送给医院,是否合规。
老师您好,年末计算费用发票多了,老板为了多缴点所得税,让抽出部分12月份费用发票放一月份做费用,挂预付账款,一月份记费用冲预付账款,大概一万左右的样子,可以这样操作吗
老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年末算了下费用票多了,利润比去年少,老板意思是把部分费用发票抽出来,已付款挂预收账款,一月份再记费用冲这笔预收账款,想多交点所得税大概一万块得费用发票吧,这样做可以吗
老师您好,年末付了一笔费用一万多吧,发票员工没拿回来冲帐,如果一月份拿回来冲帐了,发票日期是12月份的,可以计入一月份的费用里吗
用总公司签合同,可以由分公司收款开发票吗?怎么做账?华创企服工商财税2024-01-0918:30广东关注如果由总公司签了合同,分公司能负责收款开发票吗?一起来看看!总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能收款开票吗?提问:如果由总公司签了合同,分公司能负责收款开发票吗?国税总局12366曾经有这么一个提问:监理总公司参加投标,中标后跟发包方签订合同,经三方协议监理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监理业务,并由监理分公司开具发票及结算监理费。这样开具发票是否可行?税局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总公司签除建筑服务以外的服务合同,总公司对外开票收款,总公司给分公司付款
2021年购入设备,原值50万元,预计净残值10%折旧年限5年,企业采取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税法规定采取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2023年度该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额为?
好嘞,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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