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根据上述规定,对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即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可以全额抵扣?
电影行业既有一般计税项目又有简易计税取得的固定资产租赁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吗
老师,请问购入的固定资产既用于简易计税又用于一般计税,可以全额抵扣么,是哪个文件规定的呢
老师,购入的固定资产既用一般计税又用简易计税,可以全额抵扣进项么,依据是什么
老师,你好!根据财税2017年90号文件政策,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又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请问这里的固定资产具体是指哪些?比如影院采购的影厅坐椅,租入房子后装修费,这些能全额抵扣吗?
银行转入利息怎样入账,写一下分录
老师,之前税务局一定没核建安合同,现在才发现,我们也配合,那滞纳金还要交吗
我入职一家新公司,电器批发零售公司,以前是个体,门店销售电器那种。还有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用了。新成立的一般纳税人,然后啥会计档案资料也没有,以前没请过会计财务。库存数据都没有准确的,是我在重新理清,说先把内账弄好,后期接外账回来做,外账在其他兼职会计那边,问题是他们都不知道要租的仓库发票,反正打对公账户都是我要求的。反正完全不懂财务流程,老板也不懂,不知道兼职会计那边怎么做账的。还存在给客户的客户开发票,公司客户把钱打公司账户上。这样的公司做外账靠谱吗?我安全吗?私户收钱情况多,我都要求他们尽量收支对公。很迷茫。想着家附近上班方便,因为没啥经验是继续待着学经验?还是找下一家。有初级。。
公司不经营没有销售,车子还在开,保险费要抵扣吗?
实收资本的印花税是次年1月交吗
老师,小规模公司销售时增值税如何入账,缴纳时如何做分录?
老师,代理记账公司年度备案是应该从财政用户登录进去还是企业用户登录进去呀,我以前都是从财政用户登录进去的
补缴23年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一部分税款,一部分滞纳金,怎么做账?需要用以前年度损益么?是不是所得税费用和营业外支出?
老师,我想问一下,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我应该做什么科目,还有契税的滞纳金
老师是一年累计开票金额超过五百万就自动变成一般纳税人吗?那么总资产达到多少也会变成一般纳税人呢
上面没有提到简易计税
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甘肃税务局网站的回复
我不是租的,是购买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因此,购入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不动产既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无需做进项转出,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