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50%由总机构预缴。
老师,我们分公司收到税务局的信息,麻烦您帮我看下这个要怎么去处理呢? XXX咨询分公司: 属于没有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挂靠而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进行独立申报的分支机构,需要提供总机构出具的挂靠并独立申报情况说明,盖公章报送给我; 二、属于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包括:1.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2.上年度总机构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3.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市内跨区的二级分支机构),告知我属于哪种情形; 三、属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告知我; 四、除以上情况之外,属于按规定需汇总申报并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汇总到总机构统一计算并从2021年第1季度开始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呀。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北京分公司,去年9月刚成立,总公司在上海,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是不是符合上边第二条,就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了,
剩余的50%,是在需要就地预缴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还是在所有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老师,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这总结为提尾不提头。这道题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老师如何理解这个月或者季度?假设我1月份超过500万标准了,我能在4月份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算逾期吗?没有接到税务通知书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老师如何理解这个月或者季度?假设我1月份超过500万标准了,我能在4月份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算逾期吗?没有接到税务通知书
银行手续费没有需要纳税调整的,需要填写到a105000第23行吗
想要查看企业这个月收入多少增值税专票在哪里查
老师,好。成立上市公司,都要具备那些条件,或者前期都要做那些准备
老师公司推出充5000抵10000的活动,怎么做账啊,客人购买使用
老师,其他债权投资,摊余成本是账面余额减去减值吗?
老师,最近在找工作,有2个工作。您会选哪个。上下班工作时间一样。a 线上烘焙类连锁店总部,向上发展中,21年起步,工资可以,单休,人际关系简单,工作内容主要负责采购流水记账,办公环境一般。离家7公里。 b 新开业的商业街,筹建中,酒店 服装 还有一家,3 4个老板为了节约成本,共同找一个的会计,离家3公里,双休,工资可以。都有保险。
三年以上收不回的应收账款做了营业外支出,汇算时填报了a105090、未做调增处理,是不是正常这样填报就可以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就行对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税前扣除已经跟老板说的很清楚,后续有什么问题,老板说自行承担,可以吗?不然我得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