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行政单位劳务费需要什么附件?
进销存软件和快帐软件有什么区别吗?哪个好用和实用一些
请问老师,红色箭头那里是填什么?同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每一个月的期初数都是一样的,对吗?
老师,如果在电子税务局查个体户,如下图是不是表示既不是定期定额征收,也不是核定征收那就是查账征收了对吧
审计提出几点意见?请问我们的整改是需要把前期相关的账务处理?还是需要把每一笔改调的该改的改?
老师,这个是什么意思啊,我这个不是正在做税务登记吗
董孝彬老师晚上好!请教您,企业24年是亏损,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有调增,那调增的数据如何账务处理?是否需要调整24年的财务报表呢?谢谢老师!
老师好,我们有一个项目是从乙方分包来的,乙方收取2.5%的费用,项目由我们做,我公司按照乙方的中标价全额开票给乙公司,其中涉及以工代赈劳务费,这个由乙方代为支付,这部分民工费不从我们账上过,但是包含在合同金额内,这样合理吗?我们公司有哪些风险??
这个选 d 怎么理解啊,算应纳税所得额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纳税调整项目,这里会计上计提折旧的2.5 可以税前扣除此时扣完之后还有 27.5 的利润总额,税法说可以扣 30,我已经扣了 2.5,在扣 27.5 就满足税法扣除 30 了,但是为啥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在减少 27.5,减的时候利润总额是 30 去减的吗?
老师,我们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只有1000块钱卖出产品收入,不含税金额990.1,开票了但是没签合同,怎么报印花税啊,按990.1报还是0申报呀,我们还没有核对买卖合同的税种,可以先申报吗?具体怎么操作呀
我们需要填一个数据呢 上面要求是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
要对应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里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里面哪栏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近日发布《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增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的二项报表:一是《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二是《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同时,对有关“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填报以及《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校验规则作出明确。 (一)“归集表”的填报 按照97号公告要求,“归集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增加“归集表”的表单名称和选择填报情况。相关企业在填报“归集表”的同时仍应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以下简称“明细表”),“明细表”的填报以及“归集表”的校验规则如下: 1.“明细表”的“研发项目明细”可以不再填报; 2.“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4列“计入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 3.“明细表”的 “合计”行的第18列“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 4.“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等于“合计”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 (二)资料报送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第六条,申报及备案管理。 1.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3.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应当在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至于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老师。你这答非所问呢
同学你好 1、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端),选择“企税年报”。 2、在填报列表中必须勾选《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3、打开《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根据研发费用会计账和辅助账,如实填入各项数据。 4、系统自动计算表中“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行次51),点击“保存”。 5、打开《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确保加计扣除总额已经自动计入表中“三、加计扣除”(行次25),点击“保存”。 6、最后,打开汇算清缴主表,确保加计扣除额已经自动计入表中“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A107010)”(行次17),点击“保存”并提交申报。
我不是要去电子税务局填这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 是要知道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对应这张表的哪个数据 而不是填报方法
同学你好 可以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的数据来填写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的二项报表:一是《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二是《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同时,对有关“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填报以及《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校验规则作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