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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再生资源废品回收公司有那些税务优惠政策

2022-06-24 10: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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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10:54

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可参考以下几点: 一、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醒:《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在财税〔2015〕78号文的附件基础上,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文的内容进行补充整理。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详见财税〔2008〕117号文的附件。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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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可参考以下几点: 一、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醒:《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在财税〔2015〕78号文的附件基础上,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文的内容进行补充整理。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详见财税〔2008〕117号文的附件。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2022-06-24
同学你好 1、免税政策。根据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等自产货物的,自2009年1月1日起免税;同时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2、即征即退政策。实行即征即退的主要包括: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满足“在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条件,通过熟料研磨阶段生产的水泥,包括采用旋窑法工艺自制水泥熟料和外购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满足沼气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的沼气发电或供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2009年为70%,2010年为50%)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主要包括六类产品: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以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4、先征后退政策。仅适用于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
2023-06-26
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哪些https://www.shui5.cn/article/6f/80844.html
2022-03-2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 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明确: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2021-06-28
同学您好! 废品回收再生资源公司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对于收购对象为个人且无法提供发票的情况,建议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收据制度,确保合规经营。同时,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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