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2.案情:2018年6月1日,李某向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1 年。银行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找到了经济实力较好的甲、乙、丙 3人。甲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表示愿意在李某不能履行时代为还 款。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李某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上签字。丙单方向银 行出具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函。 问题: (1)甲、乙、丙3人是否都可以设立保证?若能够设立保证的, 保证的性质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为什么?(14分) (2)如果甲、乙、丙的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间何 时届满?为什么?(12分) (3)如果在保证期间内,经过银行同意,李某将债务转让给刘 某,此时保证人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12分) (4)如果在保证期间内,李某与银行协商,将借款期限延长3 个月,保证人对于变更之后的债务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12分)

2022-06-14 11: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6-14 14:34

你好,请稍等,正在解答。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6-14 15:24

1.都可以。连带责任保证,因为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处理 2.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3.如果经过保证人同意,需要承担。如果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应当取得保证人同意,未经同意,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 你好,解答如上,方便的话,麻烦五星好评哦,感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稍等,正在解答。
2022-06-14
同学你好,问题是什么
2023-10-20
和平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及约定条款无效。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抵押合同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抵押条款)无效。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022-06-15
和平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及约定条款无效。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抵押合同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抵押条款)无效。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022-06-15
1,不能交付,相当于不能履约,对于另外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定金双倍返还 2,不可以,这里约定是有效的, 3,应该,担保责任有效,按规定履约 4,拒绝,一方不履约在前,另一方可以进行抗辩
2022-06-02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