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给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注意此规定明确回答: 1、可以扣除,但前提是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2、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其次:经税务机关批准后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XX年度费用 贷:货币资金、往来等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XX年度费用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XX年度费用 调整后被调整年度减少了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出现了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或增加了企业亏损情况。 文件予以规定: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盈利企业按适用所得税率计算应退所得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抵减调整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企业增加被调整年度的亏损额,在以后5年内进行税前弥补。
你好老师,请问我申报出口退税了,今天才发现被退回了,然后税务局要求留到下个月申报,所以想请问一下,现在我们出口退税系统里面的数据要怎么处理呀?删掉还是?另外既然驳回了,那是不是相当于我们认证的进项认证多了?那认证的这部分应该怎么做账报税呀?然后下个月申报上个月与本月出口退税的时候,上个月开具的那个发票是否需要作废重新按本月的税率重新开呀?麻烦老师指点一下,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据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可追溯纳税调减处理。 公司没有收入,属于亏损状态,无票支出部分汇算清缴调增之后,这部分还需要交企税么?
企业所得税汇算结束了过后才取得上年的成本发票,追缴的那个文件麻烦发一下,好像是5年
企业所得税汇算结束了过后才取得上年的成本发票,还想确认为上年的成本发票,要找税务局现场追认办理那个文件麻烦发一下,好像是5年,谢谢
老师,我们23年买的几辆车,全部发票已取得,在23年一季度做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做了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但是账务上还是按照每月折旧的,现在5月份做汇算清缴了,我不想享受一次性折旧了,因为另外来了一部分成本费用发票所以23年利润是亏损,那这一部分发票我要怎样记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时A107011表有个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时间怎么填呢,因为权益法按被投资公司净利润做的投资收益,被投资公司没有做出利润分配
请问老师,权益法投资做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但是没有实际收到股利,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要把这部分投资收益调减吗
我们是物业公司经营范围上有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可以开劳务劳务费吗
交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投资了交5%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收到的投资收益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候,需要补差额的税款吗
法人个人名义贷款30万元,贷款本金汇入公司账户后,法人将30万元提取至法人个人卡上,不用于公司经营,怎么做账
新办开业一照一码信息提交总是显示投资总额和投资方信息中投资总和不同提交不了
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都需要附上工资表吗
社保基数申报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上一年属期1-12月累计算出来的吗?上一年1-12月属期申报的实际工资是23年12月-24年11月的,是按照这个申报基数吗?
老师您好,社保基数申报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申报的工资核算吗?个税申报工资1-12属期是上年12月-本年11月的,次月发放工资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计提吋,它是贷方余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