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请问税务局让我公司自查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情况,我公司土地使用税是从取得土地证时开始缴纳的,现在税务局让我公司把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取得土地证这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补交上,我们可不可以不交!因为已经超过3年的追溯期了!
公司已经取得土地证,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还是按照土地证取得的时间?
老师好!按照最新的政策,房地产公司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已售面积,是按签订合同的算还是按照给客户办不动产证的算?
取得土地证后,在税局系统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填写信息采集有一栏是初始取得时间是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填还是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呢?
未取得土地证,但已经是土地的实际使用企业的话按照发规应该什么时候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遵守法规的哪一条?
开票:人工智能*电子服务器,卖的是硬件的,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不满500万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折旧,这个有什么条件吗?适用于软件企业(硬件)吗?
图片这个提示啥意思没看明白
我们和厂家拿货,六万送三万,对方正常给我们开发票九万,实际我们才支付了六万,要怎么入账呢
老师,差额征收全额开票价税合计1090扣除部分654增值税附表1简易计税销售额填1000,然后扣除额填654应交增值税就是(1090-654)/1.09*0.09=36那如果开差额征收差额发票增值税附表一销售额填多少?因为差额开的话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就是1054(1090-654)/1.09*0.09=36,所以不含税价就是1054(1090-36)加税合计1090这样的话增值税附表一销售额填1054还是1000.
您好,我们是物流行业,属于2020年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有亏损,2021年有亏损,2022年和2023年都有盈利,为什么20022和2023是先弥补2021年的亏损,而不是先弥补2020年的亏损
老师只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何建账呢?
转销无法收回备抵法核算的应收账款,为什么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不变,贷应收账款,而不是减少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请教一下,非常感谢!
老师,我们是贸易型公司,对方来给我们的发票是劳务-打样费,这个怎么做账
境内企业五星红旗船舶,从事国际运输服务,航次是国内装货到国外卸货,或者国外装货到国内卸货,船员工资和船员管理费以美金支付给境外香港的劳务公司(船员都为中国籍)需要帮他们公司代扣代缴吗?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船员的个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现在支付,2月 3月劳务费 2月 3月 船员都在船上,船在宁波靠港,4月在宁波装货船舶才开出去马来西亚,这种劳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
合同没有约定交付时间
合同约定时间是2021.3月20日前,合同签订日期是2020.9月,土地证日期是2020.12.我是按照那个次月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呢?
同学你好 1.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华律网 2.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出卖人就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为了使买受人有一个合理的准备接收标的物的时间,如准备仓库等,出卖人应当在交付之前通知买受人。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