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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19日从南方公司购入一批甲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7月5日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发票账单等,发票上注明的甲材料价款8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另有代垫的运杂费1000元(假定不计税)。假定合同成本为75000元。要求:对通达公司上述业务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正确填制记账凭证

2022-05-07 19: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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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7 19:12

您好 借:原材料 80000%2B1000=81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0.13=10400 贷:银行存款  81000%2B1040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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