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那就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指哪些项目,像从保险公司买的包含门诊,重疾,意外等。我查了下,企业所得税只规定了扣除比例,但哪些项目属于补充医疗,没有具体规定。您在工作中对这方面有了解吗?
个人缴纳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1.6元)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吗,公司缴纳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6.4元)是都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核算个人所得税
补充医疗保险需要代扣代缴个税。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工资总额5%内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该补充医疗保险没有代扣代缴个税,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公司只是给部分员工缴纳,所得税可以扣除嘛,法律法规有这方面的说明嘛?
公司给员工按月交的补充医疗保险,以前没有计入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需要补交么?
个税软件上记录的劳务报酬收入,会一直存在吗?可以删除掉吗?
普通发票项目名称这样子写可以吗?*谷物**谷物**谷物*稻谷*晚柳沙香粘
借 待摊费用 贷 银行存款 分摊时 借 管理费用 贷 待摊费用 6个月后收到增值税发票 借 应交税费 蓝字 借 管理费用 红字(负数) 老师这样可以吗?
登记现金日记账时贷方金额错记到借方怎么办
老师,债务重组中债权人终止债权采用的公允价值是合同生效日还是实施日呢,受让资产里有金融资产是是按照实施日不是合同生效日,但债权人终止的债权不也是金融资产吗不应该也是按照实施日的公允吗,到底是按照哪个来呢,懵了
每月使用10个编号为T305的部件生产大型柴油机引擎,生产一个T305的成本如下所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材料运费(直接材料的20%)制造费用(直接人工的150%)总制造成本$2,000$16,000$400$24,000$42,400材料运费不包括在间接生产费用中,它是接收部门的直接变动成本,并根据他们的成本直接分配给直接材料和采购的配件。R公司的年度制造费用是1/3的变动成本和2/3的固定成本。S公司是R公司的可靠供应商,他生产的T305报价为$30,000/个。假设R公司没有机会成本,因为它可以利用闲置产能生产其他产品,并产生每月$104,000的边际贡献。(1)请确定自制和外购的相关成本分别有哪些?(2)如果R公司处于质量控制的目的,选择自己生产10个T305,R公司的机会成本是多少?
材料运费不包括在间接生产费用中,它是接收部门的直接变动成本,并根据他们的成本直接分配给直接材料和采购的配件。R公司的年度制造费用是1/3的变动成本和2/3的固定成本。S公司是R公司的可靠供应商,他生产的T305报价为$30,000/个。假设R公司没有机会成本,因为它可以利用闲置产能生产其他产品,并产生每月$104,000的边际贡献。(1)请确定自制和外购的相关成本分别有哪些?(2)如果R公司处于质量控制的目的,选择自己生产10个T305,R公司的机会成本是多少?
行政事业单位年末银行存款金额小于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正常吗,是什么原因。以前年度都一样,突然少了
一般贸易公司,出口产品开模。模具不出口,但是会跟国外收钱。1、可以与产品开在一起退税吗?2、如果模具费先报关收费了,大货要晚几个月再出口,那模具费可以先按照一定的出口数量开票退税吗?后面出口货物,再把剩下的金额开掉
2.2021年年初宏利公司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公司债券为1000万元(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8%,每年年末付息,三年之后到期);普通股股本为5000万(面值1元),资本公积为2000万元。2021年该公司为扩大规模,需要再筹集资金2000万元,现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增加发行普通股,预计每股发行价格为5元;方案二:增发行同类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8%。预计2021年可实现息税前利润2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1)计算增发股票方案下2021年增发的普通股股份数和2021年全年债券利息。(2)计算增发公司债券方案下2021年全年债券利息。(3)计算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时的息税前利润,并据此进行筹资决策。
有法规政策吗
这个和公司一样,你没有申报的话就不能扣除。
什么意思,没有明白,请再解释一下。并请提供法规依据
我刚才查了一下,个只要不超过5%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我知道~请再仔细看我的问题:补充医疗保险需要代扣代缴个税。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工资总额5%内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该补充医疗保险没有代扣代缴个税,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补充医疗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请看法规,只要不是有税优码的健康险,其他补充医疗是要代扣代缴个税的
该代扣没代扣怎么能税前扣除
有没有法规政策明确说明这一点,没有代扣个税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我举个例子吧,工资你不申报不代扣代缴个税不能税前扣除吧,这个是一个道理
麻烦提供一下税法依据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有人根据上述规定,得出一个结论: 只有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才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没有履行扣缴申报义务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可以参考工资薪金,没有专门对补充医疗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