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嗯对,按照比例去结转
(1)同一控制下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当期投资收益;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公允价值变动影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请问上述同一控制合并与非同一控制合并之前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不同?
请问一下: 这道题 A公司出售部分股权后仍按权益法核算,那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的金额也要按出售比例相应结转吗? 是不是只要是权益法减持股份,就要相应结转这两个科目的账面价值?
成本法(60%)转权益法(40%)在个别报表中,如果成本法核算之前是权益法转化而来的,现在那处置的20%是相当于卖掉吗,按比例结转其他综合收益吗?
老师你好,在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公允,公允大于成本的部分要计入到“其他综合收益”里面,然后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其他综合收益”要结转到“其他业务成本里面” 那么,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被投资企业的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投资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固然也要按比例增加,当投资企业处置这个长期股权投资的时候,转入到“其他综合收益”里的部分也要结转到“投资收益”里面吗,
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应按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B.原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因追加投资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C.多次交易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的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D.投资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老师,姐妹几个只有一个人用父母的扣除数,可以按3000扣减吗
XX公司规定:每月3.15号发上个月工资,4.10号缴纳3月份社保,但是个人承担的社保公司不垫付,在3.15号发工资的时候需要提前扣出来 3月份工资做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 (2月份计提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费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月份计提社保做账: 借:销售费用--社保费 管理费用--社保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4.10号缴纳社保做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以上这样做账,是否正确
举例我进货成本400,但是产品退空箱减去50,这个要怎么分录
2025年春节有几天带薪休假?
公司春节假期放到年初七,年初八复工,但是老板通知不上班,待定,也没说具体上班时间,工资还有得拿吗?
第四问超额股利为什么要减掉330 是因为总的股利不超过剩余股利的数吗
老师晚上好,请教个问题,就是我单位是一个建筑施工公司,挂靠一个有资质的公司签了一个合同额100万的合同,增值税税负率百分之二点五,管理费百分之三,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九,印花税率为万分子三,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为百分之二,请问需要向被挂靠企业缴纳多少税费?销项税额多少?根据税负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多少?附加税多少?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多少?挂靠方缴纳的税费合计多少?综合税费率?需要的进项多少?该项目的所得额多少?需要的成本费用发票多少?进项税额占开票额的比例?成本票与开票额的比例?挂靠方拿回的工程款?提供的成本费用发票含税金额多少?差额为多少?谢谢老师
老师您好,福利费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吗,不从薪酬科目过度
您好,例如:员工聚餐,计入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然后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请问这个人福利费需要申报个税吗?
老师,我有个朋友她入工厂没几个月,老板没有给买社保,给买了意外保险,后来她在做工时烫伤了,住院3个月医药费10多万,他老板不肯赔那么多,她可以怎么维权?
为什么这个老师回答说部分处置不结转??
丧失了控制权,所以结转,不丧失控制权不结转,你这个丧失了
不丧失控制权应该是成本法核算吧?现在成本法转权益法就是丧失了控制权,如果是处置了部分就比例结转,全部处置就全部结转,是这个意思嘛?
嗯对,就是这个意思的
老师,如果这里是成本法(60%)到555%,还是成本法核算,这时候其他综合收益也要按比例结转嘛?
老师,如果这里是成本法(60%)到55%,还是成本法核算,这时候其他综合收益也要按比例结转嘛?
那就不需要了,证明没有丧失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