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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公司之间没有业务往来,但是A公司的法人是B公司的员工,实际是由一人控制,A公司需要发放工资但账上没钱,由B公司用“借款”名义直接对公转入A公司,再有A公司写借条附在原始单据中,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有没有税务风险。

2022-03-19 00: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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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9 05:50

同学你好,你这情况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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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你这情况是可以的
2022-03-19
法人转 备注备用金 等有钱了 从公司还给法人就行了
2024-03-25
你好 可以的 可以公司公户之间转款 来借款的 摘要写清楚 备注
2020-08-11
你好,可以让两个公司签一个代发协议,明确工资是代发的,该谁申报个税缴纳社保还是谁,资金流只是代发,通过往来科目核算。
2021-06-07
你好,报销的,具体的是什么费用?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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