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这样子的,比方说你有一个总公司在重庆有一个分公司,也是在重庆。那么这种时候你把总公司的货拿给分公司去卖的话,那么他们都是在重庆的地区,最后卖的时候,这个税都是交给重庆税务局的。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能打个比喻吗?
老师,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作销售处理。确认销售收入。这个统一核算指的是什么? 满足什么条件算是统一核算?
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移送其他机构销售,同一县市除外,要视同销售,为什么要说是统一核算呢?统一核算什么意思,跟母子公司,分公司什么的有关么?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不同县市)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移送货物用于销售,为啥视同销售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市县的除外,这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请问销售返利,我们挂到销售费用和应付,然后对方不要钱,从我们这拿货冲抵货款,就直接把应付冲掉,做收入,结转成本就行了,那这样还用冲库存商品吗?
旅游公司内账,单独支付市场部一个离职员工的提成需要做计提工资做账吗?还是要怎么做?
销售返利为什么要冲库存商品呢
之前把一笔应收账款做到了主营业务收入,这笔钱已经申报了,没有跨年
请问销售返利,我们挂到销售费用和应付,然后对方不要钱,从我们这拿货冲抵货款,就直接把应付冲掉,做收入,结转成本就行了,是吗?
老师请问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准则,12月末科目未分配利润1212813元,我是先报上4季度所得税再用未分配利润减去本季度所得税的金额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吗?还是直接用未分配利润乘以百分之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再出财务报表,再填季度所得税申报缴纳本季度所得税?应该是那么个流程啊?
我们是卖方,我们要给客户返利,我们不是应该给对方钱吗?那这个应付账款的对方科目是什么?销售费用吗?
那销售返利时,应付账款的对方科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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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说啊,你那个总公司在重庆,分公司在四川,那如果说你把这个货拿到四川的分公司去卖了之后,那么最后这个税就是交给四川的税务局了,那重庆的税务局他肯定这边就不同意啊,所以说你在重庆总公司一送给四川分公司的时候,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按照销售在重庆税务局交一次。
在在这里就是总分公司了?如果是木子公司不用说都得缴税?
母公司和子公司本身,他们之间都是按照销售来处理的呀,就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
统一核算和独立核算是不是相对的,总分公司有独立核算的么?
总分公司才可以选择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母公司和子工商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就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
那这里的统一核算是什么意思呢?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呢?
就是总分公司没有独立做账,一起做,同一核算非独立核算
如果是这样,分公司在移送给异地总公司,这个税谁交?分公司自己不独立做账,总公司自己算从分公司卖给总公司?
谁移送就由谁交,这个就是。
这个过程分公司再给总公司开个发票?
这个开不开发票,你们可根据实际情况来,这个这个税是肯定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