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税法规定,实际上是在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之间安排了一种特殊的损失,那就是不可抗力,诸如台风、地震、雷电、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是可以抵扣进项税,这实际上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在灾难面前国家和纳税人并肩战斗、一起面对。而管理不善是可以避免的,由于纳税人自身的责任造成的损失,是不能让国家替你埋单的,所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人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自然灾害原因导致除外)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老师这是关于固定资产出包方式建造的一段话。 我对于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自然灾害原因导致除外。这句话有点不太理解。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除外,是指要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那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盘亏报废,还有毁损净损失,这个不是直接冲减在建工程吗?
老师,在企业财产监察的过程中发现盘亏,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如。地质灾害,天气灾害等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这句话为什么不对?
东方公司在报表决算前进行财产消查时发现如下问题,要求做出以下事项薇准前后的账务处理。(1)现金短缺100元,经查明是由于出纳收发错误造成的,经批准由出纳赌偿。(2)原材料甲盘盈100千克,单价为10元/千克,经查明属于自然升溢。(3)原材料乙盘亏5000元,其中400元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500元是由于计量不准造成的误差,1300元属于保管人员失职造成的丢失,2800元属于非常灾害造成的。报经批准后,因计量不准多发和定额内损耗列入管理费用;因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由其赔偿,款项尚未收回;非常灾害造成的2800元中由保险公司赔偿2200元,600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不考虑增值税)(4)盘亏设备一台,固定资产原值为5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8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经查明属于失窃,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20000元。
东方公司在报表决算前进行财产消查时发现如下问题,要求做出以下事项薇准前后的账务处理。(1)现金短缺100元,经查明是由于出纳收发错误造成的,经批准由出纳赌偿。(2)原材料甲盘盈100千克,单价为10元/千克,经查明属于自然升溢。(3)原材料乙盘亏5000元,其中400元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500元是由于计量不准造成的误差,1300元属于保管人员失职造成的丢失,2800元属于非常灾害造成的。报经批准后,因计量不准多发和定额内损耗列入管理费用;因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由其赔偿,款项尚未收回;非常灾害造成的2800元中由保险公司赔偿2200元,600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不考虑增值税)(4)盘亏设备一台,固定资产原值为5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8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经查明属于失窃,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200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老师,这个转管理费用的话要设置什么二级科目
预付款的对方为什么会愿意开发票呀
请问老师,统计局要求填的年报是要经过审计后的报表吗?
为什么个人去税局代开劳务费的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老师,在电子税务局勾选抵扣类,今天勾选了一半明天再接着勾选可以吗?
请问老师,我24年九月的专票在25年1月抵扣,但是费用是做在24年12月的,那我的发票怎么放呢?两边都放吗?
老师,遇到两种不同算法,用回款减去各项费用税费算净利润和用毛利润减去各项费用税费算净利润有什么利弊?
老师!家具行业个体工商户申报个人经营所得收入是销售额还是预收款?销售额是100万当月定金收了50万,尾款50万送货的时候能收回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跨年费用是填哪一张表?
车学堂不小心注销了怎么办
老师 您好 请问 制定和认可 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也是统治阶级把自己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的两条途径 这里的统治阶级指什么?
所以其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非正常损失,需满足的条件首先是管理不善,自然灾害与管理无关,其次发生了上述列举事项,自然灾害也不在上述列举的事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