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政策税务局还没正式下文的吧
请问老师,单位购买价值100万的设备,折旧期限按照税法规定10年的,可以一次性扣除吗?图片中政策规定3年的全额,我怎么觉得跟原来出过这么一个政策不一样呢。
老师 这个政策是不是说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没有500万限制?(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请问老师,关于图片中政策,如果享受,怎么操作?比如我22年购买固定资产原值30万,购买进来以后,我已经每月提折旧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然后我在第四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原值的50%是15万税前扣除,余下原值的15万,再按照10年计提折旧记入生产成本扣除?是这样操作吗?
《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请问这个政策适用于2023年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吗
老师你好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 2024年购买的低于100万研发设备如何入帐?
内账,支付给旅游公司下面酒店的某个员工年终奖五千,因为该酒店员工给公司协调了一些事情,过年以年终奖的形式发
内账,支付给公司以外的人年终奖计入什么科目明细?
12月份收到税务局退回2022年交的耕地占用税怎么入账?
12月份收到税务局退回2022年交的耕地占用税怎么入账?
启动资金10万总收入10万总开支10万?亏多少?
员工在个税app里添加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公司给员工申报时,点专项附加信息采集里点下载更新,是不就能带出来呢?
你好老师,专项附加扣除24年度没填,在app里只看到选扣除年份啊,没有起止时间,现在要填附加扣除信息,现在25年度可以填2次吗?想24年汇算清缴能退税,同时25年度每月个税申报时可以扣除,需要怎么操作呢?
你好老师,想问下2024年度没有填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现在2025年填扣除哪个年份啊,当年度是只能填一次是吗?如果选了25年度,24年的个税,在汇算清缴时可以退税吗?
T3软件结转到9月10月显示查询不到新的10月的凭证,在下面的凭证查询又查的到凭证
旅游公司内账,单独支付市场部已离职员工的提成,没有做在工资表里面,以工资形式单独支付的话可以吗?然后以工资来做账,计提借销售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支付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前面老师回答:以离职补偿来做账的话要怎么做账,用什么科目明细
请问老师,汇算清缴执行什么政策
您好!目前税务局没出最新政策,还是按照老政策,也就是100万一次性扣除
老政策链接,谢谢
您好!可以参考这个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