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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私车公用,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自然人,提供车辆给合伙企业使用,合伙企业每月付合伙人500元,是否合伙人可以开具收据作为合伙企业的支出凭证,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

2022-02-17 06:4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2-17 06:45

您好,500元是租车公允价值没问题,否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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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70 追问 2022-02-17 06:48

如果公允价值超过500元,是否这个汽车使用费500元不能税前扣除,还有其报销的汽车费用都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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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17 06:56

您好,超过公允价值肯定租赁金额不扣除,其他费用扣除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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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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