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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000万元,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0万元,该公司可以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已知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5%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答案解析]扣除金额=50+200+10+(50+200)x5%+1000+(1+5%)x5%x(7%+3%)+(50+200)x20%=327.26(万元)。我想问一下扣除金额中的(7%+3%)是为什么?

2022-01-13 20: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1-13 20:29

您好 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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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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