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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额度怎么计算呀?企业关联方,两个公司同一个法人是关联方吧?

2022-01-12 13: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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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2 13:30

同学你好  一、关联方的界定   1、关联方   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即为其关联方。对于关联关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办法细化规定: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二、债权性投资   实施条例规定:   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1)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2)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3)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三、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一)办法给出了计算关联方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公式及分摊规定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其中,标准比例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实际支付给各关联方利息占关联方利息总额的比例,在各关联方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   (二)通知明确了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三种情况   (非)金融企业接受的需要支付利息的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只要不超过企业本身的权益性投资的(2)5倍;   能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税负即是单位在经营过程当中实际交纳的税金与收入之比,它不是指理论税负或名义执行税率的高低。   (三)实施条例给出了借款利息支出扣除的一般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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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一、关联方的界定   1、关联方   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即为其关联方。对于关联关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办法细化规定: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二、债权性投资   实施条例规定:   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1)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2)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3)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三、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一)办法给出了计算关联方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公式及分摊规定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其中,标准比例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实际支付给各关联方利息占关联方利息总额的比例,在各关联方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   (二)通知明确了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三种情况   (非)金融企业接受的需要支付利息的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只要不超过企业本身的权益性投资的(2)5倍;   能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税负即是单位在经营过程当中实际交纳的税金与收入之比,它不是指理论税负或名义执行税率的高低。   (三)实施条例给出了借款利息支出扣除的一般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2022-01-12
这里所说的 “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通常是指在利息支出发生的所属纳税年度,企业与境内关联方进行比较的实际税负情况。 不一定是在没有发生借款之前。而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利息支出扣除时,对企业和关联方在同一时期的实际税负进行比较判断。如果企业在这个时期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那么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2024-10-15
支付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息,并取得发票才可以扣除
2022-08-10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21号),通知对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风险提示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    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包括    (一)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二)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三)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1、企业发生的关联方利息支出,满足两个条件可以据实支出,不受比例限制:    (1)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等同期资料。    首先,企业在与关联方签订借款合同时,融资合同中涉及的融资利率应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其次,该项融资行为以及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业务往来也应符合税法规定的独立交易原则,即与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企业应事先备好证明其业务业务符合独立交易性的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需要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 
2022-06-23
你好 这个其实最好是问下你们的主管税务机关的 因为我问了下同事 说这个官网没有明确是不是继续适用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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