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 (1)甲公司, 2021年1月1日, 借:发出商品 5400 (60*90) 贷:库存商品 5400 3月, 借:应收账款 122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800 (180*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5400 贷:发出商品 5400 5月, 借:银行存款 12204 贷:应收账款 12204 (2)乙公司, 2021年1月,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8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10800 3月,售出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13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200*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60 (12000*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8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8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800 贷:应付账款 10800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公司,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04 贷:应付账款 1404 5月, 借:应付账款 12204 贷:银行存款 12204
1、本年1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商品100件,协议价均为每件200元(不含增值税),A商品成本为每件120元,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售价的10%支付乙公司手续费(不含税)。本年3月,乙公司按每件200元(不含税)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后,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给乙公司代销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乙公司本年3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同时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手续费,收到乙公司开具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手续费3200元,增值税税额120元,甲公司本年3月份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但双方尚未结算相关款项。本年5月双方结清相关款项。(1)对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对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3.2021年1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 A 商品60件,协议价均为每件180元(不含增值税), A 商品成本为每件9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约定 A 商品的具体市场定价由乙公司自定,同时约定将来受托方乙公司有未售出商品时可以将商品退回委托方甲公司。本年3月,乙公司按每件2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后,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0800元,增值税额1404元,但双方尚未结算相关款项。乙公司本年3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票进行了认证。本年5月双方结清相关款项。 要求:(1)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62021年1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商品60件,协议价均为每件180元(不含增值税),A商品成本为每件9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约定A商品的具体市场定价由乙公司自定,同时约定将来受托方乙公司有未售出商品时可以将商品退回委托方甲公司。本年3月,乙公司按每件2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后,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0800元,增值税额1404元,但双方尚未结算相关款项。乙公司本年3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票进行了认证。本年5月双方结清相关款项。要求:(1)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021年1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商品60件,协议价均为每件180元(不含增值税),A商品成本为每件9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约定A商品的具体市场定价由乙公司自定,同时约定将来受托方乙公司有未售出商品时可以将商品退回委托方甲公司。本年3月,乙公司按每件2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后,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0800元,增值税额1404元,但双方尚未结算相关款项。乙公司本年3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票进行了认证。本年5月双方结清相关款项。要求:(1)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021年1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商品60件,协议价均为每件180元(不含增值税),A商品成本为每件9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约定A商品的具体市场定价由乙公司自定,同时约定将来受托方乙公司有未售出商品时可以将商品退回委托方甲公司。本年3月,乙公司按每件2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后,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0800元,增值税额1404元,但双方尚未结算相关款项。乙公司本年3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票进行了认证。本年5月双方结清相关款项。要求:(1)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