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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建筑施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时候,增值税税额是按照收入额/1.01*0.01来计算并缴纳的。但是我们开给甲方的发票,由于分多张开的,所以将每张发票的税额加总在一起,得出的总税额与预缴税款时计算缴纳的税额少了2毛多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做账呢?就是说我们预缴税款时缴纳的比开出发票上面的税额多了2毛多。我这边做账的话应交增值税的税额记哪个数?如果是按开出发票上面的税额记,那预缴时多交的2毛多税务局会走退税程序吗?

2021-12-04 15: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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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16:03

你好,2毛就别走退税了,按照预缴税款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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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23 追问 2021-12-04 16:08

哦哦,就是说我这边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金额直接按预缴的金额,也就是按总收入/1.01*0.01来计算对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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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04 17:31

是的,按实际预缴做税金确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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