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请问正常员工(不是退休反聘等)单位没给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可以和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老师好,员工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一个月了,员工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直接不来了 是否合法。单位是否可以 以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 不支付相应的报酬
老师,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限是2年,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未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想辞退劳动者,这样的情况劳动者有经济补偿金吗?也是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吗?
劳动法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辞退员工,按劳动法该怎么补偿,工作已满一年,社保在其单位工作半年才开始缴,这个合法吗?还有,月中辞退员工,员工已承担个人部分后,余下半月,社保(单位)部分,员工应缴吗?
老师请问当初入职的时候说好工资3000,转正3500,可是过去了8个月了我还是3000的工资,现在想3天急辞,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
老师,这个经营范围能开发票,*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和*现代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吗
p企业培训费没有发票汇算清缴填在哪一项调增?
老师,月子中心可以参考那个实操的账套
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有啥区别,我这个软件入库就变成库存商品了,领用出库她也是库存商品
老师您好,请问1月的工资,2月发放,那几月申报1月的个税呢?
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主表中研发费用提取不到,该怎么解决
个体工商户给公司开劳务发票需要公司给他代扣代缴个税吗?
税务局长科长来公司到访,要提一点不痛不痒的问题,提点什么问题比较好
有主账户,我是分账户,公用一个户名,我独立做账,发票是给我开的,我需要做增值税进项转出,请问怎么做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