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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偿提供资金,属于贷款服务性质,而个人既不是“单位”又不是“个体工商户”,则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的纳税人,不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但是我做题一个单位将自有资金借给甲单位使用,收取的贷款利息为什么交增值税

2021-10-31 19: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0-31 19:50

你好 无偿是不收利息 收取利息属于他的收入了 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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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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