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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收到税局通知写虚开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据,核增公司成本20万,调整以前年度成本。 2018年度的分录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 现在是做下面的分录吗?老师我借贷方向对吗? 借:其他应付款 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 贷:未分配利润20

2021-10-15 11: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0-15 11:33

你好,对的是的,可以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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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526 追问 2021-10-15 11:34

老师我还想确认下,调增成本是贷:以前年度损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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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0-15 11:35

好,对的是的,企业会计准则可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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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的是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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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916.38 贷:其他应收款5916.38(红字)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916.38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916.38
2020-06-02
汇算清缴你调增了吗?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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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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