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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零售大米和蔬菜共取得销售收入15000元,开具普通发票,当月无法准确划分大米和蔬菜的销售额。当月外购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3000元,则该超市2020年12月应纳增值税(    )元。

2021-08-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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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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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16:24

您好 应纳税是1238.53 超市零售蔬菜是免征增值税的,但是因为未分别核算大米和蔬菜的销售额,所以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蔬菜和大米属于农产品,适用9%的低税率,零售收入是含税的,所以要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该超市2020年12月应纳税额=15000÷(1%2B9%)×9%=1238.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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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应纳税是1238.53 超市零售蔬菜是免征增值税的,但是因为未分别核算大米和蔬菜的销售额,所以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蔬菜和大米属于农产品,适用9%的低税率,零售收入是含税的,所以要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该超市2020年12月应纳税额=15000÷(1%2B9%)×9%=1238.53(元)。
2021-08-12
你好,超市零售蔬菜是免征增值税的,但是因为未分别核算大米和蔬菜的销售额,所以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蔬菜和大米属于农产品,适用13%的低税率,零售收入一定是含税的,所以要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该超市2017年2月应纳税额=15000÷(1%2B13%)×13%=1725.66(元)。
2020-10-26
你好,则该超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2万/1.13*13%—0.39万
2021-04-05
该超市2020年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23600/1.03*0.03%2B3000*1.03*0.02=3661.8
2022-06-18
你好,同学 该超市 2020 年 1 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123600/1.03*0.03%2B3000/1.03*0.02=3658.25
20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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