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不能加计扣除,只能按购入价进行摊销,加计扣除只适用于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2、按正常的无形资产的购入、摊销即可。
我司与一个研发团队设立一个研究技术公司,我公司是大股东,占80股权,今后研究技术公司只接受我司的技术研发,研发成果也都出给我司,请问我司是否也可以全额进行加计扣除,我司的业务处理有哪些
老师,我前两天面试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是属于软件技术服务行业,是有研发费用这块的业务,2017年成立,2020年开始有业务,我是前两天入职的,了解到他们前期是有研发支出,目前研发是属于停滞状态,说是前期研发的软件现在是投入市场的状态。之前的会计都是有计入研发费用支出这块的,也有把技术人员的费用分摊。目前也一直在分摊研发费用。他们这家公司目前是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阶段。老师,我之前没接触过研发这块的业务,请问这个财务,账务这块做的对吗?
请问老师,我公司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营软件产品销售。外聘研发公司为我公司研发软件,我公司支付费用,该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已申请下发了)归我公司,我公司无研发人员,纯属外聘团队为公司研发软件。 我的问题是,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是否按如下政策操作呢?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公司是做垃圾清理清运服务的,想自行研发一个垃圾分类软件企业自用,聘请一位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研发,那这个技术人员的工资是要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还是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我们公司接受甲方委托开发软件产品,签订的技术协议中有一些是公司自研软件的某些功能,委托研发的成果所有权归甲方,但是甲方性质特殊,不需要做加计扣除之类的,那么我们研发产生的成本,也是可以计入研发支出,做加计扣除吗?
不是按照80可以扣除
还用编制合并报表把
您好,这个是不可以扣除的,因为是子公司的事项,不能在母公司层面进行加计扣除的。
也不是母子公司呀
这不是非同控吗
您好,这个和是不是同一控制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无形资产的研发是子公司的经营事项,不能到母公司来加计扣除的。
书上有,境内委托按80加计扣除
你在找老师商讨下,吧
在回复我
您好,如果不是子公司出售给母公司,而是母公司进行委托研发的话,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你看呢,我公司与这个研发团队成立的研发公司,占80股权,这个研发公司,只给我公司研发,并且出售给我公司,你说属于哪种呢
您好,如果是出售的话,你们公司只能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